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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14-10-01 10:51
[摘    要]从信息传递评价标准方面进行研究,为食品可追溯信息有效传递提供评价标准,对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的传递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关键词]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

1  引言

食品具有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然而食品的保质期又决定了物流周转要稳定且及时,但是物流信息资源杂乱,繁乱的数据如何能满足物流信息需求者的需求并最终缓解食品安全问题是现今一个研究重点。如何促进物流信息有效传递以满足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企业、消费者对物流信息的需求成为当今信息化时代日益突出的问题。尽管国内学者、专家愈来愈重视对可追溯物流信息相关问题的研究,但对可追溯物流信息以及其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研究仍涉足较少。
本文从对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相关理论研究入手,旨在提出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为之后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的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2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相关概念分析

2.1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的概念

国内外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并无确定概念,虽然对食品可追溯性的概念有所研究,但始终未形成统一的观点。
欧盟委员会认为,食品的可追溯性是指“追溯食品(饲料)在投放市场各个阶段,包括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的能力,从而有助于质量控制和保证在必要时撤回产品的可能性。”食品标准委员会(Codex)把食品可追踪系统定义为:食品市场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联合国粮农组织(2004)认为,食品可追溯性是指能够追溯食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任何指定阶段的能力[1]。杨永亮(2006)认为,就农产品而言,可追溯性是指可以追溯农产品的生产及流通履历过程,由生产者及流通业者分别将食品的产销履历流程等相关资讯详细记录、保管并公开,让消费可以了解各过程环节的重要资讯,一旦产品发生问题,能迅速追溯到源头、找出原因,让事故伤害降到最低[2]
食品可追溯物流定义为:通过对食品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每一步进行严格的信息记录,建立覆盖整个食品供应链的溯源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对食品物流活动的历史信息、使用方式和空间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综上所述,通过对食品可追溯性和食品可追溯物流定义的总结和归纳,可将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定义为:指能够追溯的食品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详细信息,形成食品生产管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的流程档案,能够准确定位食品物流的各个环节和主要责任方,增强企业的流通管理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能够在食品进入消费阶段之前,实现对待销售食品安全的有效监控,有助于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预先控制,增强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能够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配送、销售等物流环节的流通效益,减少物流损耗,增强食品经营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最终提高食品供应链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2.2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系统构成分析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和人民日益提升的生活水平,各种各样的食品问题不断出现,使得专家、学者等不断深入这一领域的研究,以期能够为改变当前的食品安全情况献出一份力量。
根据以上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的概念界定,本文对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的构成进行分析。针对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流通过程,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大致可划分为食品生产管理信息、加工管理信息、仓储管理信息、销售管理信息、运输管理信息和系统管理信息,如图1所示。
图1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系统构成

3 构建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

3.1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构建原则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是在综合研究条件和研究基础的前提下,选择性的设置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3.1.1 以信息自身的特性为基础。食品相关信息是信息传递主体以文字、声音的方式进行编码并向体系外传送;这些传送中的信息经过不同信息传递主体的活动,如传递主体的获取、再加工,传达等,形成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通道;受众接受信息通道中的信息,并基于自身知识和理解程度对信息进行获取和认同;但由于可追溯物流信息在一个不确定的系统中进行传播,因此会受到来自多方因素的干扰,从而导致信息的扭曲、变异、失真、短缺甚至消失。因此,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构建要以信息本身的特性为基础。
3.1.2 评价标准要把握关键性。信息有效传递评价的结果一定程度上能指导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能力,因而具有一定的收益性,但是它在实施过程中也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如果我们过分追求评价标准的全面、准确则必然导致成本的上升,更甚超过收益,最终使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失去意义;但是,如果一味追求低成本,构建过于简单的评价标准体系,就不可能达到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的终极目的。所以在构建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时一定要权衡评价的成本与收益,选择关键性指标,做到使用最简单的标准体系来反映信息传递最真实的状况。
3.1.3 评价标准要以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主体特征为依据。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的传递涉及农产品的生产者、食品的加工者、食品的经销商、食品的零售商、食品配送及仓储中心等多个利益主体,可追溯物流信息的获取和传递都要付出成本,没有有效的措施或者明显的收益难以实现可追溯物流信息的有效传递。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利益主体是“利己”的,只有收益大于成本付出,才能够实现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因此,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构建也应以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主体特征为依据。
3.1.4      评价标准体现整体性。在对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分析和界定中强调了物流信息有效传递是满足信息需求者对物流信息的需求以及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手段之一,是个整体、共赢的概念。所以在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体现出食品供应链主体整体的物流信息传递水平,而不是单指某个企业的物流信息传递水平。
3.2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构建任何经济活动都伴有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实物流的进行,其中信息流是双向的。同时,信息是“私有”产品,具有隐蔽性的特征,难以构建量化的衡量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的标准。农产品生产环节中,“农药残留”、“化学成分”等信息难以通过产品外观获得;生产加工环节中,使用的试剂、填充的材料以及包装情况等信息也不能通过观测获得;仓储管理环节中,食品通过生产加工进入流通环节中,在仓储管理中,仓库库容量、库位、仓储温度、湿度等信息亦不能通过产品外观获得;在运输环节中,食品运输问题一直是我国食品问题的主要问题所在,运输车辆的温度及湿度等不能完全掌握,基础条件的不足,造成食品运输过程中物流信息会掺假、伪造等;销售环节中,会出现伪造、变造食品信息等情况,这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安全隐患。本研究最关键的问题是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的标准是什么,因为只有研究清楚是什么,才能进一步研究出怎么做。
本文认为可以从物流信息传递的速度、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对信息的有效传递进行评价。
3.2.1      物流信息传递的速度。物流信息传递的速度能够反映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中信息传递有效性。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需求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因此,食品供应链上的所有的企业都需要根据每一环节上的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对其进行检测,确保它们的安全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然而实际情况是信息不可能随时为食品供应链上所有企业所共享,因为信息自身隐蔽性,价值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主体是 “利己”的,它们认为掌握了信息就是掌握了主动权,导致信息共享并不及时,且仅在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之间实现,物流信息传递周期反映了整个食品供应链可追溯信息传递的速度,因此以该周期进行信息传递速度评价。
3.2.2      物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由于食品物流信息传递的环节众多,信息失真是常有的事情。造成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标准化程度不够,导致人们对其的理解不同。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转述和再次传递,这又一次放大了信息的失真,而且信息传递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隐藏不利信息,造成了信息传递上的较大误差。以不准确的物流信息指导食品生产和流通以及消费者的最终消费降低了食品供应链的整体水平,增加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的概率,
此,可以通过物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评价有效缓解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问题。
3.2.3 物流信息传递的完整性。食品供应链上物流信息的传递过程中,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如物流信息错误记载、物流信息记载不全等,物流信息传递的制约因素除了受信息技术运用、信息系统建设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之外,还受到物流信息传递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食品供应链上可追溯物流信息的完整性是信息传递有效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3.3   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量化标准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中的指标不能够从原始数据中直接获得,所以需要对其中的标准指标进行量化,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3.3.1 物流信息传递的速度。该指标反映的是食品供应链上物流信息传递主体传递物流信息的快慢。首先需要界定物流信息的范围,最重要的是食品供应链中可追溯物流信息,因为这类信息能够作为测算的主体。可以考察供应链上最靠近某一物流信息传递主体X需求曲线与最远离该传递主体的物流信息需求者Y的需求曲线的滞后时间。分别取这两个主体需求曲线上的需求最大的时间点T2XT2Y,和需求量最低的时间点
T1XT1Y,通过对这两组数据进行比对,则物流信息传递速度可以表示为:
物流信息传递速度 = |T2X -T2Y |2+ |T1X -T1Y |

3.3.2 物流信息传递的质量。同时,以食品供应链上某一信息传递主体传递的可追溯物流信息的质量为研究物流信息有效传递问题的主要对象。物流信息传递质量的好坏一般可以通过传递出的物流信息与原始信息的偏差程度来衡量,这样便可以考察食品供应链上最靠近某一信息传递主体X需求曲线与最远离该传递主体的信息需求者Y的需求曲线的滞后时间在数量上的放大来衡量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的质量。从而可以在两条需求曲线上时间段T内分别取最大值DmaxX、 DmaxY,最小值DminX、DminY。同时取在时间段 T内的平均需求量D,则物流信息传递的质量的量化公式为:
物流信息传递质量 = |DmaxX -DmaxY2| +D|DminX -DminY |

4 总结

通过对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传递相关的理论研究,较科学地提出了食品科追溯物流信息的概念,同时分析了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系统构成,在此基础之上,详细介绍了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的构建原则,最终提出构建食品可追溯物流信息有效传递评价标准体系以及量化的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杨倍贝.消费者对可追溯性农产品的购买意愿研究[J].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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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秋红.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四川省为例[D].成都:四川农业大学,2008.
[3]姚巍.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评价体系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07.
[4]孟召将.农产品质量信息传递的产权激励研究[J].管理学刊,2012,(3).
[5]徐杰,刘鹏飞,周正,张俊,杨宝祝.基于供应链的热带农产品物流跟踪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现[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32).
[6]刘俊华,王岩峰,都娟,田志宏.基于信息共享的食品可追溯系统研究[J].
 


本文编号: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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