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13 04:47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境外资本对我国的投资开始不断发展。从2001年到2012年,无论是投资的项目数量还是实际金额都大幅增长,2010年,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企业共有445244家,并且提供了 5520万个工作岗位,占城市劳动力总量的15.9%。2013年后至今,外商投资的增速放缓,但规模增长,尤其是对于第三产业的投资增加,2018年,境外资本在华投资为1390亿美元。境外投资除了在金额上的增多,同时也表现为投资领域的扩大,从最初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到现在的高新技术产业。但与此同时,外商投资在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其领域不断扩大,也为我国国家安全带来了风险。201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旨在加强和保护在我国的外商投资,其中提到在我国要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体系,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要建立安全审查体系。目前我国的安全审查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方面都尚待完善。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安全审查体系的国家,其制度发展经历了多次修改,到目前已经相对成熟。美国建立起的安全审查体系也为世界多个国家所借鉴和学习。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国海外投资安全审查的制...
【文章来源】: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安全审查的制度框架
1.1 我国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框架
1.1.1 《外商投资法》对安全审查的制度设立
1.1.2 《国家安全法》对安全审查领域的规定
1.1.3 《反垄断法》垄断问题的安全审查
1.2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行政法规
1.2.1 行政法规对于国家安全审查内容的细化
1.2.2 行政法规对于安全审查机构设置的要求
1.2.3 行政法规对于特区的安全审查制度
1.3 商务部关于安全审查制度的部门规章
1.3.1 商务部在安全审查制度中的作用
1.3.2 经济案件中安全审查的规章设定
1.3.3 部门规章中安全审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章 中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
2.1 法律支撑相对薄弱
2.1.1 立法位阶过低
2.1.2 相关概念界定不清
2.1.3 缺乏审查谈判机制
2.2 程序制度尚待完善
2.2.1 审查缺乏可操作性
2.2.2 救济程序未明确
2.2.3 监督机制缺失
2.3 法规内容需要调整更新
2.3.1 审查机构组成模式不利于经验积累
2.3.2 审查部门缺乏对案件的主动监督
2.3.3 安全审查窗口单位的规定存在矛盾
第三章 美国安全审查的实践经验
3.1 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撑
3.1.1 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保障
3.1.2 审查项目相关概念界定清晰
3.1.3 设置投资方问题磋商机制
3.2 审查程序制度完善细致
3.2.1 多个考量因素确定需审查项目
3.2.2 有可利用的救济程序
3.2.3 程序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行
3.3 法律架构模式符合实践需求
3.3.1 审查机构运行程序完善
3.3.2 《伯德修正案》确认CFIUS主动审查权
3.3.3 FINSA对于权力分配矛盾的调整
第四章 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完善建议
4.1 加强安全审查法律支撑
4.1.1 提高制度立法位阶
4.1.2 明确重要概念内涵
4.1.3 增加外商谈判机制
4.2 完善程序制度
4.2.1 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
4.2.2 设立审查救济程序
4.2.3 加强监管机制的设置
4.3 调整法规内容满足实践需求
4.3.1 制定联席会议组成部门选择标准
4.3.2 扩大发起安全审查主体范围
4.3.3 修改矛盾规定明确职能设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历史与未来[J]. 韦恩·M·莫里森,王宇. 金融发展研究. 2020(02)
[2]改革开放40年:外商在华投资的变化及启示[J]. 李彧. 新经济. 2019(01)
[3]57亿元商誉压顶,再搞391亿元关联交易 昔日“股神”上海莱士:巨亏同时又要巨资并购[J]. 贾国强. 中国经济周刊. 2018(47)
[4]从并购动机透析华为收购美国3COM[J]. 玉红玲. 财务与会计. 2008(16)
[5]在美国的收买投资与国家安全审查[J]. 黄进,张爱明. 法学评论. 1991(05)
本文编号:3227023
【文章来源】: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安全审查的制度框架
1.1 我国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框架
1.1.1 《外商投资法》对安全审查的制度设立
1.1.2 《国家安全法》对安全审查领域的规定
1.1.3 《反垄断法》垄断问题的安全审查
1.2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行政法规
1.2.1 行政法规对于国家安全审查内容的细化
1.2.2 行政法规对于安全审查机构设置的要求
1.2.3 行政法规对于特区的安全审查制度
1.3 商务部关于安全审查制度的部门规章
1.3.1 商务部在安全审查制度中的作用
1.3.2 经济案件中安全审查的规章设定
1.3.3 部门规章中安全审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章 中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
2.1 法律支撑相对薄弱
2.1.1 立法位阶过低
2.1.2 相关概念界定不清
2.1.3 缺乏审查谈判机制
2.2 程序制度尚待完善
2.2.1 审查缺乏可操作性
2.2.2 救济程序未明确
2.2.3 监督机制缺失
2.3 法规内容需要调整更新
2.3.1 审查机构组成模式不利于经验积累
2.3.2 审查部门缺乏对案件的主动监督
2.3.3 安全审查窗口单位的规定存在矛盾
第三章 美国安全审查的实践经验
3.1 完善的法律制度支撑
3.1.1 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保障
3.1.2 审查项目相关概念界定清晰
3.1.3 设置投资方问题磋商机制
3.2 审查程序制度完善细致
3.2.1 多个考量因素确定需审查项目
3.2.2 有可利用的救济程序
3.2.3 程序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行
3.3 法律架构模式符合实践需求
3.3.1 审查机构运行程序完善
3.3.2 《伯德修正案》确认CFIUS主动审查权
3.3.3 FINSA对于权力分配矛盾的调整
第四章 对我国现行制度的完善建议
4.1 加强安全审查法律支撑
4.1.1 提高制度立法位阶
4.1.2 明确重要概念内涵
4.1.3 增加外商谈判机制
4.2 完善程序制度
4.2.1 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
4.2.2 设立审查救济程序
4.2.3 加强监管机制的设置
4.3 调整法规内容满足实践需求
4.3.1 制定联席会议组成部门选择标准
4.3.2 扩大发起安全审查主体范围
4.3.3 修改矛盾规定明确职能设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历史与未来[J]. 韦恩·M·莫里森,王宇. 金融发展研究. 2020(02)
[2]改革开放40年:外商在华投资的变化及启示[J]. 李彧. 新经济. 2019(01)
[3]57亿元商誉压顶,再搞391亿元关联交易 昔日“股神”上海莱士:巨亏同时又要巨资并购[J]. 贾国强. 中国经济周刊. 2018(47)
[4]从并购动机透析华为收购美国3COM[J]. 玉红玲. 财务与会计. 2008(16)
[5]在美国的收买投资与国家安全审查[J]. 黄进,张爱明. 法学评论. 1991(05)
本文编号:322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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