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规范特征与辨识研究
发布时间:2022-04-23 15:30
管理性规范作为对强制性规范的一种划分,其与效力性规范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对其的违反并不必然影响合同效力,基于此,管理性规范的提出使得合同效力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但是,由于立法并未明确给出管理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的概念和区分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无法对二者进行准确识别,造成合同效力判断工作的混乱。本文在引言中通过两则案例揭示这一问题后,围绕管理性规范进行研究,文章主要通过五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管理性规范的比较研究。管理性规范这一概念虽为我国大陆地区法律规范体系所首提,但其并非突兀横生,而是在学习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经过理性思考得出的结果。通过对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理论的比较研究,使得对管理性规范概念的认知更为通透。第二部分,管理性规范的法理基础。通过多种法学理论对管理性规范进行分析,为管理性规范的提出寻求坚实的理论根基,奠定其合理存在的前提。以法益衡量理论分析,管理性规范是在国家秩序等公益与契约自由的私益之间所进行的一种更为理智的取舍;以法经济学理论分析,外部性理论为管理性规范提供了经济学上的支撑,而管理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的区分则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完成;以私法公...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情简介
(二)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管理性规范的比较研究
(一)德国
(二)日本
(三)我国台湾地区
(四)我国大陆地区
二、管理性规范的法理基础
(一)法益衡量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二)法经济学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三)私法公法化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三、管理性规范的类型化分析
(一)以管理性规范的主体不同为划分
(二)以管理性规范的对象不同为划分
(三)以管理性规范的目的不同为划分
四、管理性规范的特征
(一)私法行为外部性
(二)国家干预必要性
(三)意思自治限缩性
(四)合同效力独立性
(五)规范管理迫切性
五、管理性规范辨识路径
(一)定性管理性规范之必要性
(二)考察违法行为之外部性
(三)判断管理性规范是否足以调整外部性
(四)检验管理性规范之正确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47465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情简介
(二)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管理性规范的比较研究
(一)德国
(二)日本
(三)我国台湾地区
(四)我国大陆地区
二、管理性规范的法理基础
(一)法益衡量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二)法经济学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三)私法公法化理论下的管理性规范
三、管理性规范的类型化分析
(一)以管理性规范的主体不同为划分
(二)以管理性规范的对象不同为划分
(三)以管理性规范的目的不同为划分
四、管理性规范的特征
(一)私法行为外部性
(二)国家干预必要性
(三)意思自治限缩性
(四)合同效力独立性
(五)规范管理迫切性
五、管理性规范辨识路径
(一)定性管理性规范之必要性
(二)考察违法行为之外部性
(三)判断管理性规范是否足以调整外部性
(四)检验管理性规范之正确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4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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