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农民运动中政权组织形式的思想
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谈到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的关系时说:"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在这里,毛泽东不仅阐明了农民问题重要性,同时也阐明了农民运动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积极组织农民运动。在当时农民运动蓬勃发展的地区,如广东、湖南,建立了很多"农民协会",这是革命政权组织的最初形式。所谓农民协会,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群众组织,以贫雇农为核心,简称农会或农协。中国^初的农会是与近代社会自治思潮联系在一起的,在清末"新政"期间就产生了。但当时的农会,是一种经济自助组织,其宗旨是推进农业的发展。
将农会变成革命性组织,是在第一次国民革命期间。当时的农会组织,是在国家权威发生危机的情况下,作为政权的对立面的共产党及国民党,组织和发动农村社会革命的一种政权形式。1921年9月, 在早期共产党员的领导下,浙江省萧山县衙前村组织召开了农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农会执行委员会,通过了《衙前农民协会宣言》和《衙前农民协会章程》。1922年夏,彭湃在广东省海陆丰地区发动农民运动,成立了农会。1924年国共合作形成后,农民协会组织很快在广东、湖南、湖北、江西、陕西等省近200个县建立起来,由村、乡逐步发展到县、省一级。1927年3月,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河南省的农会代表举行眹席会议,成立了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
1926年9月,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谈到农会问题时说:"哪一个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比较敛迹的县份,必定是农民运动已经做起来有了大的农民群众加入了农民协会的县份。换句话说,即是哪一个陈炯明势力削减的县份,必是农民起来的县份。我们无庸讳言:一年以前是陈炯明有广东,革命政府可以说并没有广东:一年以来到现在是革命政府与陈炯明平分广东天下,虽然陈炯明自己不在广东境内:往后须得农民从广东各县逐渐地起来,才可以确实证明陈炯明的势力从广东各县逐渐地减削下去。陈炯明的故乡,历来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猬集的海丰县,6从有了五万户二十五万人之县农民协会, 便比广东任何县都要清明一县知事不敢为恶,征收官吏不敢额外括钱,全县没有土匪,土亲劣绅鱼肉人民的事儿乎绝迹。"
1927年3月,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说:"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史,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笔耕文化推荐期刊,简直是急风暴雨, 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逑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他还说:"在农民已经起来的县,无论什么人去,都是廉洁政府。我走过的几县,知事遇亊耍先问农民协会。在农民势力极盛的县,农民协会说话是'飞灵的'。"在这些地区,农会将农民组织起来,做了很多大事,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打击地主,推翻土袞劣绅的封建统治、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推龃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普及政治宣传,农民诸禁,清匪,废苛捐,幵展文化运动,合作社运动,修道路,修塘坝。毛泽东认为,农会领导农民所作的这些大事,"就其基本经省来说是,就其革命意义来说",是好的,是真正能推动国民革命的。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指出了在农民已经组织起来、农会势力强大的地方,农民的群众组织一一农会已经成了权力机关,或者是农会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或者是政府服从农会。毛泽东关于农会成为权力机关的论述,实际上阐明了农民运动中的临时政权的组织形式问题, 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在政体问题上的最初思想。
毛泽东关于农民协会的这些思想,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逑社会的基本国情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农民协会以贫雇农中的积极分子为骨干,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进行管理,农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农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为大会产生的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财政、仲裁、交际、卫生、教育机构,分别行使农村行政、审判等职权。农会实行的一些原则,比如,一切权力归农会、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和农会领导人员的产生方式、机构设置和层次划分等,一直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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