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体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04 00:59
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是防范和化解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的社会风险的重大制度变革,属于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从主体构成来看,现阶段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要是由行政机关主导和控制的。这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确保了政府决策时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另一方面这种自评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其独立性、客观性和正当性易受到质疑。从科学与民主的需求出发,需建构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估主体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主导力量而非主控力量,同时突出公众、非政府组织及法院等主体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中功能的发挥,从而增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文章来源】:齐鲁学刊.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现行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体模式
二、关于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体模式的争议
三、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机制建构的法理基础
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机制之结构解析
(一)政府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主导而非主控力量
(二)公众参与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民主之源泉
(三)以法院为代表的司法系统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积极力量
本文编号:3382229
【文章来源】:齐鲁学刊.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现行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体模式
二、关于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体模式的争议
三、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机制建构的法理基础
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机制之结构解析
(一)政府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主导而非主控力量
(二)公众参与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民主之源泉
(三)以法院为代表的司法系统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积极力量
本文编号:33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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