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9 02:10
随着"信用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隐私权保护等问题日益凸显,其中的公共信用信息及其公开成为目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公共信用信息具有主体特定性、公共性和信用标识性等特点,属于政府信息。公共信用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定性,目前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说、公共警告说、行政处罚说。相应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行为需要分别以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警告以及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公开程序予以规范。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信用信息与政府信息
(一)公共信用信息
(二)公共信用信息与政府信息的关系
二、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
(一)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的主要形态
(二)应将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
三、公共信用信息政府公开的行为定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说
(二)公告警告说
(三)行政处罚说
四、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程序
(一)政府信息公开下的公开程序
(二)公共警告下的公开程序
(三)行政处罚下的公开程序
本文编号:401748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信用信息与政府信息
(一)公共信用信息
(二)公共信用信息与政府信息的关系
二、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
(一)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的主要形态
(二)应将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
三、公共信用信息政府公开的行为定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说
(二)公告警告说
(三)行政处罚说
四、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程序
(一)政府信息公开下的公开程序
(二)公共警告下的公开程序
(三)行政处罚下的公开程序
本文编号:401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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