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境内法律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26 21:37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和经济模式的深度转变,中国利用外资的形式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最初的“三来一补”到中期的外商产业直接投资,再到2005年以后外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急剧上升,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正面临着巨大的商业发展空间。对于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私募股权投资资金是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人,我国目前缺乏成熟的本土私募股权基金,也缺乏必要的机构投资人。因此,在国内一方面企业缺乏足够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累积的民间财富又需要合适的投资渠道,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需要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并进而需要发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通过这种有效率的融资工具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产业重组的实现,并最终推动资本市场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本论文正是在此背景下,通过论证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及其法律机制的发展演变,并与境内法律环境下的各种企业形态进行比对,分析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在现阶段能否实现境内法律机制的移植和对接,然后,在此基础上检讨我国目前引入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在政策环境、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议和对策。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界定。主要基于“私募与公募”、“私募(证券)基...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界定
(一) 私募与公募
(二) 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 广义和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
(四)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二、私募股权投资及其法律机制的发展演变
(一) 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历程
(二)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模式的变化——以美国为例
(三)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机制之比较
1. 有限合伙
2. 公司制
3. 信托制
三、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机制的境内移植
(一) 境内私募股权投资法律环境的演变
(二) 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境内发展的法律模式适应性
(三)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境内准入
(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法律形态移植的可行性
1. 有限合伙
2. 公司制
3. 信托制
(五) 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路径演变及境内退出机制
四、完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境内法律机制的建议
(一) 建立理性、稳定和健康的政策环境
(二) 培养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1. 建立多层次的场内场外交易市场
2. 降低门槛并明晰上市条件和标准
3. 以真正市场化的发行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
4. 培育真正的机构投资人和投资管理机构
(三) 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设
1. 制定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专门法律
2. 解决法律制度的滞后和随意性问题
3. 尽量完善法律法规相应的配套细则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J]. 吴晓灵. 中国企业家. 2007(05)
本文编号:3365011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界定
(一) 私募与公募
(二) 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 广义和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
(四)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二、私募股权投资及其法律机制的发展演变
(一) 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历程
(二)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模式的变化——以美国为例
(三)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机制之比较
1. 有限合伙
2. 公司制
3. 信托制
三、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机制的境内移植
(一) 境内私募股权投资法律环境的演变
(二) 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境内发展的法律模式适应性
(三)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境内准入
(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法律形态移植的可行性
1. 有限合伙
2. 公司制
3. 信托制
(五) 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路径演变及境内退出机制
四、完善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境内法律机制的建议
(一) 建立理性、稳定和健康的政策环境
(二) 培养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1. 建立多层次的场内场外交易市场
2. 降低门槛并明晰上市条件和标准
3. 以真正市场化的发行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
4. 培育真正的机构投资人和投资管理机构
(三) 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设
1. 制定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专门法律
2. 解决法律制度的滞后和随意性问题
3. 尽量完善法律法规相应的配套细则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J]. 吴晓灵. 中国企业家. 2007(05)
本文编号:336501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zhqtouz/3365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