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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资产证券化的六大影响

发布时间:2021-09-03 06:48
  作为首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民法典不可避免地会对资产证券化产生影响。本文研究了民法典相较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条文的变化,总结出民法典对资产证券化的六大影响,即统一了认识、填充了空白、稳定了预期、弥补了瑕疵、预留了空间,但也留下了悬念。 

【文章来源】:债券. 2020,(0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统一了认识
    典型实例:明确了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无需登记
填补了空白
    典型实例:合同编增加保理合同章节
稳定了预期
    典型实例:金钱债权转让的限制性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弥补了瑕疵
    典型实例:修正债务抵销要件的表述
预留了空间
    典型实例:肯定了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作为质押、保理标的
留下了悬念
    典型实例:债权重复转让的一般处理规则阙如



本文编号:33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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