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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探析

发布时间:2025-01-11 01:11
   近年来,国内私募基金蓬勃发展,上市公司参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渐成常态,由于投资私募基金与普通股权存在一定差异,而目前我国并无专门针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准则及其讲解,在实务中上市公司是否应将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争论不一。本文以私募股权基金是否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研究对象,从准则探讨和实务分析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参考和建议,期望对上市公司规范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有所帮助。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二、会计准则关于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
    (一)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
    (二)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三)通过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
三、私募股权基金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全面考虑合伙协议安排对权力的影响
    (二)忽视收益分配机制对可变回报的影响
    (三)合并范围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
    (四)利用合并范围变更进行利润操纵
四、对策与建议
    (一)全面考虑合伙协议安排对权力的影响
    (二)及时评估回报的可变性
    (三)完善合并范围的信息披露机制
    (四)加强对合并范围的审计监督



本文编号:402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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