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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课程实践环节改革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5-02-03 21:57

 

  论文摘要 高等职业院校法律专业的大面积开设是高考扩招的产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但高职法律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又显示出了我们学校的培养机制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本文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实践环节的设计与改革为切入点,拟从一门具体的课程改革的角度探讨如何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然后再扩而广之的去探讨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在课程实践环节的改革与创新。

  论文关键词 法律应用型人才 课程实践环节 改革创新

  一、高职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概述

  伴随1999年高考扩招“号角”的吹响,高等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壮丽景象。法律专业的大范围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但有多少院校在设置该专业的时候考虑到法律专业的设置怎样才能符合高等职业院校的要求,才能符合社会对这个层次人才的需求?一些院校在进行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本科院校的既有内容和模式;一些院校的前身是法律专科层次的教育,即职工大学、函授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等成人类或教育类的院校,它们往往在之前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进行部分修改和完善来实现对高职法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虽然我们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仍旧不能从根本上“号准高职法律专业的脉象”,从学生的就业率和专业的对口度上就可见一斑。学校在统计就业率时发现,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能从事专门的法律职业,大部分学生要么从事的是非对口专业,要么是采取所谓的“灵活就业”为就业率的提高贡献了数字上功劳。
  究竟怎样定位高职法律人才成为了大家深思的一个问题。2005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要求,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这些要求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创立及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及法律支撑,同时也给我们指明了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方向和宗旨。为了解决法律专业就业率的持续低迷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之间的矛盾,建立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新机制,2011 年 12 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目的就是要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这不但是要实现法学教育的转型和转向,更是要打造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一流的法律职业队伍,积极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因此,我们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类型导向性很明确,就是要培养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

  二、实践环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明确后,我们紧接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实现它。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做几方面的准备,首先,要从办学理念层面进行厘清,即区分法律职业与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与法律专业培养目标、教育理念与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等。其次,要对既有的培养模式进行梳理和反思,找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正。这其中包括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改,教材的选用、更新与编制,包括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等多层次多方面的问题。
  在诸多需要革新的问题中,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不容忽视。高职法律专业的理论课程讲授的内容和深度上同本科院校是存在区别的。本科院校培养的是具有理论深度的研究型人才或是具备专门、系统的法律知识,能很好的服务于专门的法律职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我们培养的则是法律应用型人才,换言之,我们培养的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能解决某一特定职业所需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如书记员、执行员、企业中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工作的人员。正是基于培养目标的特定化和明确化,我们的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应更多的注重实践环节,具备进入单位就能上手的能力,如能进行法庭速录的书记员,能拟写一般合同,能担当律师助理工作等。
  因此,课程实践内容的改革与设置对法律应用型人次的培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的实践教育有无及良莠决定了学生走入工作岗位后的适应度及用人单位的认可度。

  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现行法律专业课程实践环节设置的现状

  鉴于课程实践内容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以我院2011级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进程中的专业必修课为例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图表:
  从上述图标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我院法律专业教学设置的几个特点:
  第一,在理论与实践的学时分配上呈现理论学时多实践学时少的特征;(纯实践课程除外,如民事案例分析、刑事案例分析、模拟法庭)。
  第二,相近似的课程如民法原理与实务和民事案例分析分别设置在了第1和第4学期,这样会造成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实践环节的运用分离时间过长,知识的运用能力降低,即第4学期学习民事案例分析课程时可能民法的相关原理已经淡忘,这样就会对解决民事纠纷的实践能力产生阻碍,无法理清核心法律关系。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刑法原理与实务和刑事案例分析课程的设置。
  第三,检验学生技能的速录课程设置的学时偏低。速录课程时一门实用性极强的课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行业对于速录人才的需求量很大,人才缺口较大。针对高职的法律专业学生,速录技能的掌握能为其将来就业就业几率和就业含金量。在实践办案中,法院的法官常常会抱怨掌握速录技术的书记员太少,开庭时间受制于速录书记员的缺乏,出现了排队等的情况。我们的学生既懂得法律知识,如果速录技能能得以熟练掌握,那就业难就不是问题了,反而会成为各单位争相欢迎的劳动者。

 

  基于以上我院法律专业课程实践内容设置上存在的的问题,我们应结合社会实际的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以《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为例的课程实践环节改革

  教学计划对于课程实践内容的改革相对于这个法律专业来讲是宏观层面的调整,具体到每一门专业课程,还需要制定自己的教学实践内容。下面我将以讲授的《民事诉讼法学》为例展开对某一课程实践环节的改革,对本学期的试运行进行分析和总结。
  《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律专业必修课之一,作为三大诉讼法之一,它无论在理论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司法考试中比重也比较大。基于《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我对该课程进行了如下方面的改革:
  首先,我在备课中增加了实践部分的比重,按照30学时进行训练,即理论和实践呈现1:1的比例。30课时设置8个不同的实训项目,每一个实训项目都和将来他们要从事的职业息息相关,如与当事人沟通技巧的训练,听取当事人论述抓住核心法律关系的训练,谈判的技巧、诉讼费用的计算、授权委托书的签订等能力的培养。这其中的每一个项目都可以放在相应章节中分别进行,又可以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化链条。后面将对各环节进行具体分析。
  其次,鉴于法律专业学生将来从事职业的特定性和特殊性,考验职业实践技能的司法考试是他们发展和进步过程中的一道坎。因此,在教材的选用上选择了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修订后的最新版本,本书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紧贴司法考试的要求,每一章后都有本章涉及到的历年司法考试中出现的真题。这样以来,学生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正确针对性,提前对司法考试的要求有一定的认识,在知识的储备上也更扎实。对于其他课程而言,我们可能未必能找到最新和最合适的教材。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自编教材或选用司法考试用书与理论教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授和训练。不可否认,这样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但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十分有益。
  针对以上所谈及的在《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环节的几点改革性的新做法,我下面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展示实践部分的训练。学生将来走向法律专业相关的岗位,无论是律师、律师助理还是书记员和公司法务,对他们可而言,可能会遇到跟民事诉讼相关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因此,有针对性的训练他们的这种能力对于将来工作的开展是十分有利的。
  情景设计:王江和李丽于2001年2月13日登记结婚,并于2003年3月10日生育一子,三人共同居住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丽都花园小区。婚后王江辞职经商,经过多年奋斗,在事业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发财后的王江在生活上出现了“沾花惹草”的情况,后发展至与年轻貌美的刘芳同居,对妻子和孩子的生活甚少关心,甚至对妻子有经常性的打骂行为。李丽发现王江的出轨行为后,带着孩子回到了位于赛罕区的母亲家。王江曾多次到岳母家接妻子和孩子回家,均遭到了李丽的拒绝。王江自觉和好无望,担心李丽提出离婚,私自转移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变卖了属于夫妻二人的房产一套,价值50万元,转移存款10万元,与第三人合谋将公司财产进行转移,价值100万元。
  下面我们将以学生将来可能从事律师工作为假定目标来分析下怎样进行实战技能的训练。
  第一,沟通技巧及职业素养的训练。在沟通技巧训练上,我们采取的是情景模拟,即将学生分为两大组,分别饰演李丽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模拟李丽的同学需要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充实案情,以一个准备离婚的女人的角度向律师进行咨询。在咨询过程中,李丽讲述了自己的婚姻不幸及丈夫的所作所为,希望律师给予她法律上的帮助。作为模拟律师的同学来讲,首先是要学会怎样接待当事人,让当事人对自己产生足够的信任,同时还要在倾听当事人叙述过程中找到该案的法律关系以及重要的法律问题。这个过程中,同学们从一开始的毫无头绪到后来能在与当事人的交流中找到主导方向,以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为主线沟通,找到了该案的切入点,这里衔接了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在职业素养方面,学生要认识到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定位。律师不能完全被当事人的情绪所主导,应以一个具有专业素养的法律职业人从法律的角度给当事人进行案件的分析,提醒当事人案件解决的方式和应注意的问题。另外,律师除了法律援助案件外,处理案件都会涉及到诉讼费用及代理费用的计算问题,这也是一名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以上述案例来分析,律师在给当事人进行完必要的沟通后要告诉她如果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产生的费用怎样计算。我们在训练上可以让学生依照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收费标准计算律师代理费。再有,当事人同意由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后,律师还要向她解释授权委托书的签订问题,让当事人明白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的区别是什么。经过上述技能的训练,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后,他就会明白处理一个案件时自己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做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便于很快的融入到职业中。
  第二,熟悉案件流程。案件的前期工作完成后,我们会训练学生对案件流程的熟悉。
  首先,训练学生熟悉立案工作。这会设计到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即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确定了起诉的法院后,还需要他们根据案情拟写起诉书,这又用到了法律文书课程中文书写作的知识。在书写的过程中,同学们会根据民事诉讼法课程里讲到的民事诉讼标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等知识确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在向法院立案时,可以带学生实地观摩立案庭的工作,让他们熟悉相关资料的提交、表格填写及诉讼费用的缴纳等技能。
  其次,熟悉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这个阶段主要会训练学生掌握证据的收集和交换,训练他们学会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申请。
  再次,掌握法庭开庭时的应变技巧。我们在教学中可以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展开对该案的审判工作,学生分组模拟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法官、书记员等角色。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训练的是怎样列举案件事实和提交证据以及在辩论阶段的技巧如何掌握。模拟书记员的同学考查的是他们速录的能力以及对法院庭审过程的熟悉和庭审笔录的认知。
  最后,还可以模拟二审程序训练学生撰写上诉文书的能力、执行程序中应注意事项等。
  第三,其他技能的训练。除了上述我们拟定的律师职业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特定的情景训练公司法务人员等特定职业,训练他们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能力,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以及一般合同的拟定和审核的能力。这样以来,我们的学生将来进入企业从事法务就不会觉得无从下手。
  综上所述,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是个系统工程,鉴于篇幅所限,我仅以我院《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实践环节的训练为例进行了阐述,通过环环相扣的实践设计,学生的技能及应用能力在训练过程中得以提升。由此可见,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课程实践环节改革是系统化的工程,培养与实践需求契合的法律人才,解决学生就业等问题还需要继续进行探讨和付出不懈的努力。

 

 

 



本文编号:1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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