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及规制
发布时间:2023-04-16 07:37
对教育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其滥用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这种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行为过当、行政不作为、程序失当、行政行为随意性强、违反行政伦理等形式。规划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除了依靠加强司法审查等外部控制手段外,还应大力完善教育行政立法,坚持贯彻正当程序原则和教育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原则,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二、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主要表现
(一)行为过当
(二)行政不作为
(三)程序失当
(四)行政行为随意性强
(五)违反行政伦理
三、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立法
(二)贯彻正当程序原则
(三)坚持教育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原则
(四)提高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本文编号:379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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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二、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主要表现
(一)行为过当
(二)行政不作为
(三)程序失当
(四)行政行为随意性强
(五)违反行政伦理
三、教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立法
(二)贯彻正当程序原则
(三)坚持教育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原则
(四)提高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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