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伦理解读与建构
发布时间:2017-12-25 13:33
本文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伦理解读与建构 出处:《湖南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高校贫困生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发展机会、权益保障、自身素质和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境况的大学生。那些经济窘迫、精神匮乏、能力低下的大学生都属于贫困生的范畴。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既有经济价值的考量,又有其内在的伦理意蕴和价值尺度。它蕴涵着以人为本、公正平等、促进发展等伦理理念,它应该坚持道义与功利并行、公平与效率统一、他助与自助结合的伦理原则,它要求相关主客体遵循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 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指的是资助主体(政府、高校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运用一定的资助要素和资源,通过一定的形式作用于资助客体(高校贫困生),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的总称。现行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可以分为济困型、扶志型和强能型三种类型,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伦理境界。济困型资助模式侧重于为贫困生提供物质援助,因而只能算是“慈善”的伦理境界;扶志型资助模式侧重于为贫困生提供精神扶助,它把对贫困生的爱提升到了“友邻之爱”的层次,,因此可以说达到了“友善”的伦理境界;强能型资助模式侧重于为贫困生提供能力帮扶,它达到了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双重要求,因此可以称之为“义善”的伦理境界。 上述三种资助模式虽然各有其合理性和特殊功能,都是仁爱和正义的表现,但却不能单独达到理想的资助效果和最高的伦理境界。我们应该坚持“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的资助理念,把济困型、扶志型和强能型三种资助模式有机地整合起来,“三管齐下”,构建“济困·扶志·强能”三维立体型资助模式,以充分发挥各种资助资源的最大效益,使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达到“至善”的伦理境界。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G467.8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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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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