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电动车停放管理新“十条”
发布时间:2021-12-12 04:22
<正>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与昆明市交警、交通、住建部门对接协商,新出台了加强电动车停放管理的"十条"措施,为各区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措施一: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集中停放、摆放有序、朝向一致"的原则,停放在停车场(点)或指定的划线区域内。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有序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措施二:沿街施划的无人值守非机动车停放点,免费对电动自行车车主提供停放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文章来源】:城乡建设. 2020,(16)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5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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