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与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于淼 东北农业大学
关键词 :小额贷款; 黑龙江农村; 经济
小额贷款是我国农村贷款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一,小额贷款不仅在帮助农民实现小规模家庭农业生产中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农户进入信贷市场提供了良好机遇。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在扩大生产中资金缺口较大,小额贷款成为农民解决这一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
一、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大豆、粳稻产量居全国第一 ,玉米、鲜奶产量也跃居全国前列,成为国家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林产品生产基地、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农业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1]。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并转移农村劳动力520万人次,机械化程度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农业技术支撑作用明显,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确立。
“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将坚持走具有龙江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把黑龙江省建设成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然而,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仍然很突出,也是“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亟待破解的问题。要想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缺口大成为制约全省实现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大瓶颈。
二、小额贷款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
小额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小额信贷,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摸索和创新小额信贷的模式,有效地支援农业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小额贷款有效遏制了农村高利贷行为[2]。随着小额信贷在农村的不断发展,采用高利贷的行为普遍减少,小额信贷不仅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棘手问题,而且还净化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环境。
小额贷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3]。小额信贷模式正是通过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信誉关系,并且不间断的为农民提供资金及技术帮助,从而与农民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小额信贷通过调整自身的结构,实现了贷款的分散化,这样不但有利于规避风险,也为更多的农户提供了资金帮助,为形成健康的农村经济结构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小额贷款在黑龙江省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小额贷款对黑龙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首先,小额信贷已成为农民生产性贷款的重要来源。根据调查,黑龙江省农村小额信贷中,用于生产性贷款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不但有效的缓解农村信贷市场对生产性贷款的约束,还有利于改善农村信贷市场运作效率低的局面。
其次,小额贷款获得的可能性以及贷款的额度明显增加。在调查中,从黑龙江省农户近年来获得信贷的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农户连续年份中,贷款户占整体农户的比例逐年增加;对于全省各地农村的贷款户而言,小额贷款可获得的贷款数额也在不断增加;全省各地大多数农户对于资金的需求通过小额贷款得到满足。
(二)小额信贷在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和存在的问题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在效仿GB模式基础上形成了自身特点,但在黑龙江省,小额信贷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瓶颈。
1.农村的金融经营环境有待于改善。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存在诸多不足,首先表现在信用环境欠佳,缺少诚信环境,直接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其次还有全省各地的农村对金融债权缺乏可靠法制保护,普遍存在着“法律行政化”、“胜诉率高、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法律环境的不完善直接挫伤小额信贷的发展。
2.小额信贷供给存在收入歧视问题。据了解,许多提供小额贷款的公司和机构,将申请小额贷款的村屯分等级,评选出的信用村可享受更高的贷款额度、更低的贷款利率,而没有被评上的村屯贷款整体额度都会偏低,一些收入低的农户甚至不能获得贷款。这样的做法最终造成小额贷款不能最大额度的满足农民需要,使得小额贷款没有真正起到扶贫的效用。
3.小额信贷的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在小额贷款的资金管理层面,存在对贷款调查不深入的问题,对农户的信用度评价仅限于村委和农民提供的有限材料,信贷人员缺乏对信贷款户的深入调查。因此,增加了信用贷款的风险。
4.部分农民对贷款信用度认识不全面导致信贷存在较大风险。黑龙江省各地区农民与城市人口文化程度存在差异,有些农民对信用度认识不全面,信用观念淡薄,认为贷款到手能拖就拖,宁愿逾期加息也不主动按期偿,甚至还存在部分农户有钱不还的现象,认为小额贷款属于国家扶持,可以不还,还有的农民不把小额贷款看做是贷款,忽视小额贷款的贷款性质,认为小额贷款属于只借不还,如果不能采取有效办法催促这些农户偿还贷款,将会间接造成农村信用环境恶化的不良影响,并给小额贷款予以更为严重的贷款风险。
三、促进黑龙江省农村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开辟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黑龙江省农村小额信贷事业的发展
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型扶贫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并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黑龙江省应借助国家大力推广小额贷款这一时机,完善小额信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以保证小额信贷在黑龙江省全面铺开,让小额贷款真正帮扶贫困农民和弱势群体。
(二)建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负责小额信贷
对于现有的各类小额信贷机构,可采取区别对待的基本策略,黑龙江省可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适当调整、改造及完善,使得省内从事农村小额贷款经营的机构内部日趋成熟完善,对于在黑龙江省从事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或机构,政府应允许其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同时,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应注重小额信贷机构经营的独立性,促进小额信贷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小额贷款机构的市场化运作。
(三)规范和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
通过对小额贷款利率的有效规范和合理制定,让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合理赢得利益,使得这些参与的金融机构愿意增加小额贷款的投入,并促使这些金融机构长期持续的提供小额信贷。
(四)加强对贷款客户的识别以及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贷前调查工作贷前调查是贷款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和提高贷款质量的关键[4]。其次,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严把贷时审查关,避免审贷流于形式。农村信贷应严格把关,级级部署,层层监管,建立科学的审批制度,才能保证农村小额信贷的效率[5]。再次,落实责任,强化贷后检查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分清主观与客观因素,合情合理地追究责任,提高对到期贷款的回收率。
(五)建立小额贷款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
为增强农户小额贷款信用意识,建议小额贷款办理机构建立联合性信息通报网络,将不良信用户及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农户将无法通过信贷机构获取小额贷款,这样既能有效制止潜在风险贷款,又能树立农户良好的信用意识。
参考文献:
[1] 郭坤,王德勇.黑龙江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J].商业经济.2012(06)
[2]陈龙英.探索我国小额贷款发展之路[J].大众商务.2010(14)
[3]李婕.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西营镇的实地调查和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0(04)
[4]朱应雨.农户违约风险防范机制的博弈分析[J].农业经济.2011(11)
[5]朱欣乐.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纵横.2010(12)
[6]姜雪松,王吉恒.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快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本文编号:1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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