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的完善与创新——以“9710”和“9810”出口模式为例
发布时间:2021-11-07 02:56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我国海关总署在出口模式基础上增加了"9710"和"9810"出口模式,完善与创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9710"和"9810"出口模式的新增,完善了海关对于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体系,提升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通关便利化程度,提高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文章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20,(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9710”和“9810”出口模式概述
二、两种监管模式下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的注册与申报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注册
(二)申报
三、“9710”和“9810”出口监管模式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通关便利化程度
(二)提高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健全了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体系
本文编号:3481024
【文章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20,(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9710”和“9810”出口模式概述
二、两种监管模式下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的注册与申报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注册
(二)申报
三、“9710”和“9810”出口监管模式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通关便利化程度
(二)提高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健全了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体系
本文编号:34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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