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迈入新纪元——评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8:13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揭示出美国反垄断制度对于数字化市场规制能力和规制方法的整体缺失,认为应当从恢复市场竞争、强化反垄断法、激活反垄断执行三方面进行变革,这也意味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即将迈入新纪元。该报告有着诸多亮点,对于我国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而言都有极大价值。我国需要明确反垄断法以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作为基础价值目标,进而对技术创新、市场效率、消费者利益等其他价值目标展开分析。同时还要完善反垄断事前预防与监管措施,革新反垄断事中、事后规制方法,构建起早监管、长监管、强监管的反垄断监管链条。通过塑造中小企业友好型市场环境,从根本上激发、维持市场竞争的持续活力,实现竞争治理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一、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的实施背景与内容框架
(一)背景
1.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审查主动性的不足
2.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调查能力的不足
3.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规制的不足
(二)《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内容框架
二、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的垄断、反竞争行为及其市场势力影响
(一)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要垄断、反竞争行为
1.数据滥用行为(Misuse of Data)
2.垄断杠杆行为(Monopoly Leveraging)
3.掠夺性定价行为(Predatory Pricing)
4.核心设施和拒绝交易行为(Essential Facilities and Refusals to Deal)
5.搭售行为(Tying)
6.自我优待行为(Self-Preferencing)
7.扼杀式收购行为(Killer Acquisition)
(二)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市场势力影响
1.创新与创业
2.个人隐私与数据保护
3.新闻自由与多样
4.政治和经济自由
三、被调查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行为认定
(一)脸书
(二)谷歌
(三)亚马逊
(四)苹果
四、美国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对数字化市场竞争的改革建议
(一)恢复数字经济市场竞争
1.结构性拆分和业务经营限制
2.非歧视要求
3.互操作性和数据可迁移性
4.推定支配性平台并购行为违法
5.为新闻出版商提供安全港
6.禁止滥用优势议价能力并提供适当程序保护
(二)强化反垄断法
1.修正反垄断法立法目的
2.强化合并行为监管
3.修复垄断行为法律规制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垄断杠杆行为
(3)掠夺性定价行为
(4)核心设施和拒绝交易行为
(5)搭售行为
(6)自我优待行为
(三)激活反垄断执行
1.增强反垄断执法机构
2.增强反垄断私人执行
五、《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的主要亮点
(一)垄断、反竞争行为监管思路方面
1.反垄断立法目的的重新反思
2.反垄断事前监管的态度转变
3.市场竞争调查对象的广泛覆盖
(二)垄断、反竞争行为分析方法方面
1.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场势力的动态分析
2.数据积累数量的特殊考量
3.市场势力维持能力的外部因素
4.社会资本对数字化市场竞争的阻碍作用
5.市场竞争损害的多维考察
六、《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对于中国的启示
(一)明确反垄断法基础价值目标
(二)完善反垄断事前预防与监管措施
1.完善反垄断调查机制
2.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
(1)将交易规模作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补充性规定
(2)制定经营者集中例外审查制度
(三)革新反垄断事中、事后规制方法
1.重新审视相关市场界定
2.强化垄断法律责任与包容审慎监管
(四)构建中小企业友好型市场环境
本文编号:4026994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一、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的实施背景与内容框架
(一)背景
1.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审查主动性的不足
2.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调查能力的不足
3.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数字化市场规制的不足
(二)《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内容框架
二、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的垄断、反竞争行为及其市场势力影响
(一)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要垄断、反竞争行为
1.数据滥用行为(Misuse of Data)
2.垄断杠杆行为(Monopoly Leveraging)
3.掠夺性定价行为(Predatory Pricing)
4.核心设施和拒绝交易行为(Essential Facilities and Refusals to Deal)
5.搭售行为(Tying)
6.自我优待行为(Self-Preferencing)
7.扼杀式收购行为(Killer Acquisition)
(二)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市场势力影响
1.创新与创业
2.个人隐私与数据保护
3.新闻自由与多样
4.政治和经济自由
三、被调查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行为认定
(一)脸书
(二)谷歌
(三)亚马逊
(四)苹果
四、美国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对数字化市场竞争的改革建议
(一)恢复数字经济市场竞争
1.结构性拆分和业务经营限制
2.非歧视要求
3.互操作性和数据可迁移性
4.推定支配性平台并购行为违法
5.为新闻出版商提供安全港
6.禁止滥用优势议价能力并提供适当程序保护
(二)强化反垄断法
1.修正反垄断法立法目的
2.强化合并行为监管
3.修复垄断行为法律规制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垄断杠杆行为
(3)掠夺性定价行为
(4)核心设施和拒绝交易行为
(5)搭售行为
(6)自我优待行为
(三)激活反垄断执行
1.增强反垄断执法机构
2.增强反垄断私人执行
五、《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的主要亮点
(一)垄断、反竞争行为监管思路方面
1.反垄断立法目的的重新反思
2.反垄断事前监管的态度转变
3.市场竞争调查对象的广泛覆盖
(二)垄断、反竞争行为分析方法方面
1.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场势力的动态分析
2.数据积累数量的特殊考量
3.市场势力维持能力的外部因素
4.社会资本对数字化市场竞争的阻碍作用
5.市场竞争损害的多维考察
六、《数字化市场竞争调查报告》对于中国的启示
(一)明确反垄断法基础价值目标
(二)完善反垄断事前预防与监管措施
1.完善反垄断调查机制
2.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
(1)将交易规模作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补充性规定
(2)制定经营者集中例外审查制度
(三)革新反垄断事中、事后规制方法
1.重新审视相关市场界定
2.强化垄断法律责任与包容审慎监管
(四)构建中小企业友好型市场环境
本文编号:402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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