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
发布时间:2016-08-12 09:11
本文关键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华东
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国际社会开始反思此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并针对危机中所显露出来的问题,酝酿着全方位的制度改革。自本次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盟、英国等国通过相应的监管法制改革,构建了与金融危机前相比焕然一新的金融监管法律机制。同时,以G20及其金融稳定理事会为代表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迅速崛起,并偕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在吸取本次金融危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也提出了国际金融监管的新法制路径。总的说来,无论是各国政府还是国际组织,在经历了本次金融危机后,对监管理念和监管法律制度都有了新的认识,基于金融全球化的渠道,新的金融监管法制改革思路也逐步传播开来,形成了国际社会的相互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法制由此也正经历着全方位的革新。
在此背景下,,本文并不同于通常对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或如何应对危机的思考,而是从本次金融危机产生后国际和各国的金融监管方面改革中和改革后新的法律制度入手,分析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中的新制度之特征及其法律效应,针对金融危机中凸显的部分具体问题,研究如何通过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来限制金融危机扩大化,提出重构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路径,并进一步论证国际、各国的金融监管法律
本文关键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9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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