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城市圈外贸竞争力
彭渝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摘要: 城市圈要进一步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针对外贸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城市圈内各城市的特殊情况,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努力避免陷入比较优势陷阱,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加快外贸体制创新,推进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发展多种贸易方式,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创造进出口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圈外贸易竞争优势。
关键词: 城市圈、比较优势、外贸竞争力、多元化
一、大力发展外商直接投资,提升城市圈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积极改善利用外资环境
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同时,着力加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力度。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国际惯例,修改完善城市圈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清理和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外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和监督卡制度,解决“三乱”等突出问题。
(二)扩大利用外资领域
城市圈要在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医疗、船务等方面,争取尽早实现突破。根据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到城市圈投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基础设施、纺织服装、环保以及出口加工业。
(三)强化利用外资项目管理
要建立城市圈利用外资项目库,并根据国际市场形势和外商需要,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项目储备。要结合城市圈的经济结构特点、产业优势和城市圈总体规划的实施,筛选一批能增强城市圈经济发展后劲的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项目开发中要加强政策引导,控制质量,避免小型化、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项目。
二、增强对外贸易主体的活力,提升城市圈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加快国有外贸企业改制的步伐
改变国有企业体制的关键是处理好产权关系,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现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分离,解除国家对企业的无限责任,使企业摆脱对政府的依赖,真正成为拥有全部法人财产的独立经营者,处理好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推动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上市,优化己改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加大外贸企业业务骨干的持股比例,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城市圈外贸出口的机制方面的因素。通过各种手段,促使企业做大做强。
(二)放活中小型外贸企业
对于大多数的中一小型外贸企业,应实行国有资本退出。可以在严格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出售给职工或有关私营企业,也可以通过兼并、租赁、承包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和改造。
(三)大力发展私营外贸企业
目前城市圈外贸企业数量少、出口比重低。城市圈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私营企业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逐步发展一大批私营外贸企业,为促进对外贸易增添新生力量。
(四)强化外贸企业的管理
要加强企业的财务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流动性与收益率;完善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重视管理改革和创新,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形成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深挖企业内部潜力,提高出口效益。
三、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提升城市圈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要纵深发展欧、美、日、港等主要市场,巩固东南亚市场,大力开拓拉美、非洲、中东、俄罗斯及东欧市场,使城市圈对外出口市场在地区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合理布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博览会、经贸洽谈会、展销会、出国推销小组以及电子商务等相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坚持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经济合作、贸易与援外有机结合。对欧、美、日等主销市场,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为重点,充分发展名牌产品或互补型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对俄罗斯、东欧、中东市场,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品信誉和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对东南亚、南亚市场,建立健全营销网络;对拉美和非洲,应充分利用国家设立的综合贸易中心、分拨中心,开展直接存储、分拨业务,推动产品出口。
(二)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城市圈扩大货物、技术、服务出口,开发利用国际资源,培育跨国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重要举措。一是对欧美等与我国贸易摩擦较多的国家投资,可以绕过关税壁垒、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带动原料、零部件、半成品以及机械设备的出口。二是可以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产业转移。城市圈企业将适用技术和成熟产业转移到拉美、非洲、中东欧及南亚等地区,在这些地区从事加工贸易,建立生产基地,既能满足东道国需要,又能扩大城市圈出口,双方互惠互利。三是可以在拉美、非洲、中东欧地区投资开发资源和能源,满足城市圈企业需要。
四、建立外贸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大对外贸企业资金和政策的扶持
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特别是进出口银行扩大对城市圈外贸出口的支持,增加贷款规模,对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分类,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城市圈农副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相关产品技术改造贷款和进出口银行买方信贷,指导中小企业争取和使用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落实贷款担保。建议政府建立出口奖励基金,通过外贸企业所得税返还、财政安排、银行配套贷款筹集,重点用于奖励具有一定出口规模的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
(二)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引导
要加快城市圈出口企业的国际标准认证工作,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开展认证,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完善出口质量保障体系。协助企业在食品、机电、纺织、木质包装、中医药、高新技术等领域提前做好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准备。要重视绿色壁垒对城市圈外贸出口的冲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出口企业了解绿色壁垒的内容和形式,做好应对的准备。要求外贸企业出口的各种商品都要采用国际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欢.从FDI看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路径差异[J].经济问题探索,2007(5)
[2]黄国华.中国城市外贸竞争力排行榜[J].中国海关,2007(Z1)
本文编号: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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