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1 12:38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交易模式和支付方式,互联网金融凭借其高效、便捷的优势快速成为国际市场重要的贸易方式。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部门和互联网领域的融合,中国的金融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框架都在发生深刻变革。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由于盲目发展造成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由此给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互联网金融安全成为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监管配套制度急需完善。互联网金融不仅包含传统金融行业的风险特征,还具有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等风险特点,由于我国还没有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缺乏配套制度,监管依据缺失,导致监管力度不足。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种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对我国现有的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对于保证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我国经济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在金融安全监管方面任重道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基于此,笔者在政府监管理论和政府干预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文献研究法和系统科学分析法对现阶段我国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风险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措施。本论文共包括五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介绍本文研究背景以及意义、接着阐述了国内外发展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理论基础等;第二部分进行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特点及风险特征分析,了解到不断变化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对我国传统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第三部分对我国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不足进行剖析,主要涉及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目的和监管原则,以及我国现行的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分工,分析和梳理了当前政府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第四部分根据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分析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缺位、各监管主体间协调难度大、现行监管模式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协调,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分业监管体系下监管失位、行业自律不到位所导致;第五部分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发挥行业自律等优化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论。
【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724.6;F832
本文编号:2750418
【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724.6;F8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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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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