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创新、财务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20-08-31 11:26
目前,我国部分传统企业仍然维持着原有粗放式的供给结构,深陷内部创新能力不足和外部市场堵截的双重挤压,并且常常伴随着环境污染、产品低劣以及劳资激化等社会责任危机事件。李克强总理曾多次提出新业态、新产业潜力巨大,多次强调各行各业要依托“互联网+”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全球一体化的持续推进,企业所拥有的创新路径及创新空间被极大地丰富。一批依托于“平台型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应运而生,他们聚焦于巩固核心竞争力和构建价值网络,与工业经济时代“以供定需”的经营模式完全不同,他们围绕顾客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组织企业的经营活动,他们构建价值网络使尽可能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他们更加强调合作观念并期望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共赢。因此,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通过商业模式的流程再造,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并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具有紧迫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外学术界仅聚焦于商业模式创新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而同样作为广义价值成果的社会责任,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只有零星的文献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的阐述。本文拟从价值创造的视角,研究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机理与作用机制,探求隐藏在层层迷雾背后,真正对企业社会责任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旨在重新申明“资本不承担社会责任”而商业模式内涵社会责任的时代命题。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将商业模式创新分为内部价值创造维度以及外部价值创造维度,从内、外两个维度分别探究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路径,以及财务绩效在两者关系中所起的作用。选取2010-2014年5个年度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商业模式创新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借鉴Baron和Kenny (1986)以及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的研究成果,运用逐步回归法验证本文提出的假设,同时采用Bootstrap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最终得出以下结论:①财务绩效在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中起中介作用;②内部价值创造维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效应不显著,而间接效应显著,即内部价值创造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直接影响,只能通过财务绩效进行中介传导;③外部价值创造维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效应及间接效应均显著,即外部价值创造维度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也可以通过财务绩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相契合。本文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商业模式创新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为组织行为和公司治理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学位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7
【中图分类】:F270;F275;F832.51
本文编号:2808733
【学位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7
【中图分类】:F270;F275;F832.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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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丽丽;林芳;许家林;;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09期
2 龚丽敏;江诗松;魏江;;试论商业模式构念的本质、研究方法及未来研究方向[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1年03期
3 王琴;;基于价值网络重构的企业商业模式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1年01期
4 张敬伟;王迎军;;基于价值三角形逻辑的商业模式概念模型研究[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0年06期
本文编号:280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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