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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0 02:41
   次贷危机重创了美国经济,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框架的缺陷,也凸显了金融监管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是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在实践中的应用。从次贷危机发生到现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分别是2010年7月到2018年4月和2018年5月至今。第一阶段是严格监管阶段。2010年7月21日,美国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以此为基础,美国开始了自“大萧条”以来最为严厉、最为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第二阶段是温和放松监管阶段。2018年5月24日,美国颁布了《S.2155经济增长、监管放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对《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对小型银行进行了监管放松,提高了强化金融监管的资产门槛,被认为是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最大力度的监管放松。2017年6月8日在众议院通过并已经提交参议院的《金融选择法案》,对《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进行了几乎完全的否定,建议全面放松金融监管。虽然这一改革建议能否最终投票通过尚未可知,但是至少代表了美国未来进一步放松金融监管的可能性。美国金融监管会朝着监管透明度更高、监管更加定制化、监管有限放松和简化的方向发展。从改革内容来看,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主要围绕着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两个主线进行推进。监管主体的改革,就是监管体系的改革。基于美国特有的双重银行体系和多头双重金融监管体系,进行监管部门结构改进和监管权责再分配。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和金融研究办公室(OFR)来监测和处置系统性风险并进行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成立联邦保险办公室(FIO),形成了州和联邦两级的保险业监管体系,但是保险业的监管职权依然主要在州一级。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集中了分散而低效的消费者保护职能,由于拥有很高的独立性,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处理消费者投诉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调整了联邦储备委员会(FED)的监管职能,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并且限制其在危机时发放紧急贷款的权力。加强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提升评级准确度,并减少金融机构对信用评级的依赖。目前信用评级商业模式带来的利益冲突尚未根除,而且三大评级机构拥有绝对优势的局面依然存在。将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纳入监管,提高股东在高管薪酬方面的话语权,增加高管薪酬的透明度,但是并未给出薪酬比率高低的评判标准,大型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比率仍然相对较高。增加对场外(OTC)市场衍生品的监管,由双边清算逐步进行中央对手方清算,提高衍生品价格信息的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但是中央对手方清算带来的风险集中或者破产等问题,在改革中并未作出相应安排。监管客体的改革,即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改革。首先,对包括系统重要性金融市场设施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内的系统重要性实体进行识别认定。其次,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运行监管,通过压力测试来监测其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沃尔克规则剥离其自营业务。压力测试中严重不利情境中的各项指标设置已经超过次贷危机中的严重程度,以测试金融机构抵御极端风险的能力。压力测试对金融机构的资本活动具有决定性影响,其约束力具有持续性,使金融机构更加关注自身的资本情况。沃尔克规则由于其内在的可行性问题,实施过程较为曲折,虽然拟定了最终规则并在《S.2155经济增长、监管放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中得以修改,但是实施的难度依然较大。再次,增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主要包括有序清算程序的事后处置和生前遗嘱的事前约束。两种举措有利于消除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推动了金融机构的自我改革,但是在机制的透明度方面还有待提高。通过对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改革,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其金融市场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大型银行的效率经历了危机中的大幅下跌、恢复性反弹,继而保持基本稳定的过程。小型银行面临不合理的过重监管负担,只能关门或者寻求并购,导致合并资产在100亿美元以下的银行并购交易在2010年之后迅速增多。而与之相对的是,美国最大的银行在2010年之后资产规模普遍增大,形成了银行业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在银行业结构方面的体现是美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HHI)在2010年之后发生了明显的上升,市场向着远离自由竞争的方向发展。金融市场整体的稳健性在增强,银行的健康度、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情况、传染性等方面的指标都可以佐证。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得到恢复,对实体经济的信贷供给已经达到甚至超过次贷危机之前的水平。从宏观视角来审视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这阶段改革具有“危机导向型”的特点,不可避免带来监管力度过大、监管负担沉重、政策摇摆、市场预期不稳定等问题。但在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美国作为国际上较早实践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国家,对危机中暴露出的监管空白进行了填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管重叠问题,对不同金融机构实施了区别化监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这对中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以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宏观审慎监管逐步推进,银行业效率保持稳定,但是行业风险并未完全消除,行业风险事件还时有发生。中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在未来应该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监管权限。需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强化监管,对监管空白进行填补,从而将强化监管和全面监管相结合。建立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和系统方案以应对系统性风险隐患并解决监管滞后的问题。另外,应从完善机构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加强消费者保护。
【学位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F837.12;F832.1
【部分图文】:

金融监管,运行机制,客体,监管主体


文献研究法。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对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历把握,以此为基础展开研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前研究的侧重点和有待推进之处,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框架与写作思路框架管中的两个角色是监管主体(金融监管当局)和监管客体主体通过一定的监管手段作用于监管客体,监管客体对监反馈(即监管行动使监管客体产生了效用呈现),推动监完整的监管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监管主体与监管客体指导思想即为监管框架(图 1.1)。

美国金融监管,未到期,银行业监管,规则制定


章 次贷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过程、前景展望和框架转换之际,共完成规则制定 274 项,约占 70%。未完%(已经提议和未提议的各占 8%),未到期的占 占 2%、12%。未到期的项目中其中包含未设置划分,银行业监管(132 项)、期货业监管(59 项它监管(105 项)四个领域的监管机构规则制定分(图 3.2)。银行业监管是美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内要内容是对银行经营的约束(从改革项目的数量券业的适度分离,但是对相关金融机构的影响也大,条款落实也相对缓慢。

多头,政策协调,领导权,进程


图 3. 2 DFA 分行业落实进展(2016 年 7 月 19 日)资料来源:美国戴维律师事务所(DFA 进展报告)https://www.davispolk.com/Dodd-Frank-Rulemaking-Progess-Report由以上来源整理绘制(3)DFA 落实进程影响因素分析DFA 推进较为缓慢,真正落实的内容也只有 70%。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共同阻碍了法案落实的进程。①多头监管导致效率低下。多头监管导致效率低下最直接的原因是监管竞次和政策协调难度大。监管竞次这种现象在美国金融监管领域由来已久,是一种常见现象,主要目的是扩展自己的监管范围和获得在某项监管领域或者规则制定上的领导权。一般来说,监管层次越多、监管体系越复杂,监管竞次就越严重。监

本文编号:28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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