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共产品性价比初探
发布时间:2017-12-30 02:26
本文关键词:纯公共产品性价比初探 出处:《厦门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对于公众来说,税收是消费公共产品所付出的代价。公众消费公共产品所获得的效用与交纳税收所承受的牺牲是否相匹配,这就涉及到性价比问题。 开展关于纯公共产品性价比的研究,从实践上看,有助于减少纯公共产品短缺或过剩现象、改变政府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和提高公众的税收遵从度;从理论上看,有助于推进对公共产品偏好和纳税人权益等问题的研究,也有助于使财税研究从政府分析回归到个人分析上来。 公共产品性价比,是指公共产品的性能与公共产品的价格之比。其经济学含义是公共产品的边际效用与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之比。当公共产品性价比等于私人产品性价比时,社会资源达到最优状态。 公共产品性价比的评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构建了一个“三环四要素评议模型”。“三环”是指采集评议信息、反馈评议结果和运用评议结果,“四要素”是指公众、政府、评议机构和公共产品。以这一评议模型为基础,本文设计了一套评议指标,并探讨了评议方法。 本文从政治市场上信息不充分、纯公共产品的市场结构、政府官员的行为动机及多层次的委托-代理问题等角度分析,中国目前纯公共产品性价比水平是偏低的。这个结论从同行的研究成果中得到推断,也从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中得到检验。 当面临低水平的纯公共产品性价比时,公众应该选择“以足投票”还是“意愿表达”?本文主张首选后者,因为如果首选“以足投票”,事实上就是放弃对合法权益的追索。“意愿表达”是公共经济学的难题,但是分项表达会提高偏好显示的真实性,分区表达会加大产生重叠需求的可能性。另外,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意愿表达真实性的同时,还可以大大降低公众支付的成本。 建立在意愿表达基础上的直接问责制,是提升纯公共产品性价比的重要途径。直接问责就是公众有权直接追究政府的责任。直接问责与间接问责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公共产品性价比直接问责可能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纳税人权益将得到较好的体现和维护,政府将提供透明度较高的公共预算,地方纯公共产品将更多地依赖低层级的地方政府提供。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次明确阐述了“公共产品性价比”的概念及其本质,初步构建了纯公共产品性价比的评议模型,认为分项、分区的“意愿表达”能降低偏好显示和加总的难度,提升纯公共产品性价比的政策建议是实行公众直接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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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062.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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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5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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