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环境资源经济效能: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
发布时间:2024-05-15 01:39
从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看,虽然在环境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现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制约以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方法,地方环境资源保护的主观能动性依旧不足,现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管主体的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与国家强制力相比,市场的经济导向作用能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资产证券化理论架构设计下,环境资源的价值属性使其具有被证券化的可能。采用中央政府监督与补缺,地方政府主导的方式,通过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操作,盘活地方政府环境资源的经济效能,利用金融市场的手段将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变得具有流动性,这不仅有助于地方环境资源的保护,更有助于地方发展绿色经济,达到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作用。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方式的缺陷
(一) 现有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缺位
(二)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能动性匮乏
(三) 环境监管职权受行政化制度制约
二、环境资源价值理论与市场化交易现状
三、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概念与正当性分析
(一)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二)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基础
(三)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四、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设计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737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方式的缺陷
(一) 现有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缺位
(二)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能动性匮乏
(三) 环境监管职权受行政化制度制约
二、环境资源价值理论与市场化交易现状
三、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概念与正当性分析
(一)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二)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基础
(三) 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四、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设计
五、结语
本文编号:397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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