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市场框架分析
发布时间:2017-06-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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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澳大利亚是新近加入《京都议定书》第2承诺期的附件Ⅰ国家。澳大利亚在加入《京都议定书》之前就较早地开展了基于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的排放权交易,建立了澳大利亚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市场)。市场的基础建设相对完善,在配额市场的配额总量设定、交易体系的行业企业覆盖范围、配额的分配制度和方式、履约义务和罚则方面有清晰的制度安排。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和核实系统非常完善,为澳大利亚政府掌握全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企业的排放情况提供了动态的数据参考。排放权交易的国家注册平台和交易平台对交易的实现起到了技术保障的作用。文中介绍澳大利亚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的市场框架以及基于总量限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的背景、法律基础、主管机构的设置与职能以及框架结构,分析澳大利亚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最新动态,讨论固定碳价制度遭提前废除的原因。
【作者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总量控制 市场框架 配额分配 澳大利亚
【基金】: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10C03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DL10BC14)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12E148)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2E060)
【分类号】:X196;F831.51
【正文快照】: 澳大利亚是《京都议定书》第2承诺期的附件Ⅰ国家,承担强制减排义务[1]。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的承诺,澳大利亚设定了2020年碳排放水平较2000年减少5%的减排目标。这意味着其碳排放强度届时将至少下降47%[2]。尽管澳大利亚早期已有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削减计划这样的自愿减排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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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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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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