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民营化过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06 05:26
【摘要】: 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为回应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低效率的批评,开始民营化改革的尝试。同样始于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体制开始转型。但是,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公用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局面一直没有改变。20世纪90年代开始,城市公共交通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重,经营亏损问题依靠政府财政支出无法弥补,传统经营模式受到挑战。基于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城市公共交通成为中国较早开始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之一。政府作为民营化改革的主导者,同时具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在改革过程中,政府责任一旦有所缺失,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矛盾,影响民营化的发展。为了使民营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政府在民营化中应该负什么责任、如何负责,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大块,首先界定相关概念,从理论上分析城市公共交通民营化改革的必要性以及政府在民营化过程中应该担负的责任。其次通过对民营化改革中矛盾及其原因的分析,深入阐明在民营化过程中政府责任是不可缺失的。最后结合上海市公共交通改革的案例,提出政府在城市公共交通民营化过程中,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法治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如何实施这四项责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F572
本文编号:2616081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F57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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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1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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