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储备制度之建构
本文选题:土地储备 切入点: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出处:《农村经济》2017年05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农村人口的减少必然导致宅基地的空置率高,而土地资源又是极其宝贵的,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充当集体土地的储备主体,对闲置的宅基地按照民事原则进行收回、收购,这就需要制度创新。建立农村地区的针对宅基地使用权储备制度,需要从土地储备的主体、土地储备的标的、土地储备行为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建构。应当按照财产权来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物权化构造,在具体宅基地使用权储备行为路径的构造上,应依据法律行为的分类,将之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单方收回行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协议收购行为。前者为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后者为合同行为,应当依据意思自治原则来构建。
[Abstract]:The decrease of rural population will inevitably lead to the high vacancy rate of the homestead, and the land resources are extremely precious. The collective land owner acts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collective land reserve, and reclaims and acquires the idle homestead according to the civil principle. This requires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establish a reserve system for the right to use homestead in rural areas, we need to start with the main body of the land reserve and the target of the land reserve. The system of land reserve behavior should be constructed in three aspects. The right to use the homestead should be constructed in real right according to the property right,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path of the reserve behavior of the right to use the homestead should b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legal act. It is divided into the unilateral recovery of the right to use the homestead by the collective land owner and the purchase by agreement of the collective land owner. The former is the act of the owner exercising the ownership; the latter is the act of contract. It should be constructed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of will.
【作者单位】: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中集体与成员权利配置研究”(编号:13CFX077) 司法部国家法制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三轮延包中承包经营权利配置问题研究”(编号:15SFB3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F321.1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马运全;朱宝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问题探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年08期
2 史卫民;杜鹃;;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保护的反思与完善[J];湖北农业科学;2012年13期
3 赵荣俊;王立兴;梁玲芳;;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年07期
4 祝桂峰;;广东农民“一户多宅”不担心“失去房屋”[J];中国经济周刊;2007年24期
5 宋宗宇;王热;;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缺失与现实选择[J];科学经济社会;2008年01期
6 蒲方合;;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中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9年04期
7 王明成;;宅基地使用权融资的实践、法律困境与突围——以成都市灾后重建宅基地使用权融资改革为例[J];理论与改革;2010年03期
8 李秋月;刘丹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弊端与完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年11期
9 陈小君;蒋省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J];管理世界;2010年10期
10 徐廷尊;王丽萍;;从法律视角对农户房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融资的透视与思考[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年02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4条
1 李敏;;农村房屋转让及宅基地使用权属中的法律问题研究[A];2009-2010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成果选集[C];2011年
2 柴朝文;;对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法律特征的理解[A];转型与重构——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11年
3 陈传法;;论中国农地立法中的家长主义[A];2009年民商法学博士生学术论坛论文摘要集[C];2009年
4 苏艳英;;农地权利保护的有效途径探讨[A];2011年第二届全国民商法学博士生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C];2011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王立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明年底基本完成[N];人民日报;2008年
2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年
3 布仁其其格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浅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等问题[N];博尔塔拉报;2008年
4 通讯员 肖海龙;苏仙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电脑化[N];郴州日报;2009年
5 于莘明;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明年完成[N];科技日报;2008年
6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肖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怎样走稳走好[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3年
7 齐琳;国土部加紧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N];北京商报;2008年
8 王立彬;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明年底基本完成[N];中国信息报;2008年
9 杨东;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法律规定[N];江苏农业科技报;2012年
10 马骄 张少怀;立法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N];法制日报;2014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杨治业;我国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1年
2 刘丹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
3 张俊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4 唐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
5 邓惠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流转改革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
6 林锐敏;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改革[D];暨南大学;2010年
7 林修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法律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8 张绍阳;成都市温江区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意愿影响因素研究[D];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
9 刘二磊;宅基地使用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对策[D];兰州大学;2012年
10 徐明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法律研究[D];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63312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nongyejingjilunwen/1633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