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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变迁和发展状况

发布时间:2016-12-09 20:35

  本文关键词:论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变迁和发展状况,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论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变迁和发展状况

□ 周维宏

摘 要:

都市农业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区域农业。本文对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变迁进行了论述,指出虽然日本最早使用都市农业的概念,但那不过是列宁提出的市郊农业概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真正的日本都市农业经历了从所谓“残地农业”的消极概念向“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的积极概念的转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还根据最新资料对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并论证了日本都市农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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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都市农业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区域农业。本文对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变迁进行了论述,指出虽然日本最早使用都市农业的概念,但那不过是列宁提出的市郊农业概念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真正的日本都市农业经历了从所谓“残地农业”的消极概念向“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的积极概念的转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还根据最新资料对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并论证了日本都市农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关键词:都市农业 概念变迁 发展阶段 现状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都市农业这一新的农业产业领域开始得到广泛的关注。但是,由于城市化进程缓慢,中国的都市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因此借鉴国际都市农业尤其是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经验是极为必要的。但是,国内对日本都市农业的专门研究尚不多见,急需加强。本文拟从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起源和变迁、发展阶段以及现状等方面做一些尝试性探索,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 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
  
  都市农业,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的区域农业。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日本对都市农业进行研究和开发的历史比较悠久。对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进行梳理,将有助于研究和理解都市农业。
  
  (一)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起源
  关于都市农业概念,中日两国学者都同意“都市农业”这一汉字词汇最早出现在日本。目前有据可查的是,1930年12月的《大阪府农会报》首先使用了“都市农业”和“都市地域的农业”的说法。1935年出版的日本经济地理学家青鹿四郎所著《农业经济地理》一书,则第一次对“都市农业”概念做了界定:“此处所谓都市农业,是指分布在城市商业区、工业区或住宅区等城市中心区域之间,或环绕在其外围区域的发达、特殊的农业组织——受城市势力直接影响而发展起来的挤奶、养鸡、养猪、养鱼等高级养殖,利用温室和大棚种植观赏植物、芽菜、叶菜、瓠菜、根菜、水生菜、水果等高级园艺和快速苗床栽培,以及同时进行麦类水稻种植等多样经营的复合系列型农业组织。”在此书中,青鹿还大致划定了都市农业的区域范围,即从市区向外扩展、大致相当于市区面积两三倍左右的区域。
  青鹿所界定的都市农业概念,概括起来包含以下要素:区域上包括城区和郊区,形态上以专业从事商品农业经营的组织为主,行业上主要涉及满足城市副食品供应和观赏园艺所需的养殖业和种植业。这实际上表达的是曾长期流行的“市郊农业”或“郊区农业”的概念。
  列宁最早注意到资本主义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郊区农业的变化。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列宁曾专门论述了“商业性农业的发展”,还在第四章第八节“工业性蔬菜业和果园业:市郊经济”部分提出了“市郊经济”的概念。列宁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首都和大城市的郊区将形成以商业性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有别于传统农业的市郊农业。列宁之后,世界各国关于区域农业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流行着这一都市郊区农业的概念,日本也不例外。但事实上,郊区农业这一概念并不能等同于都市农业概念。
  
  (二)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变迁
  都市农业概念再次在日本流行,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后期阶段,即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一些转变。
  1.消极概念——“残地农业”。
  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已经由“郊区农业”演变成“残地农业”,指的是“在城市区域范围内以孤岛状农地保留下来的农业区域上所经营的零散农业”。
  这一概念的产生,与日本政府的城市住宅建设方针和城郊农民的反对运动有关。日本农业问题专家田代洋一的研究指出: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后期阶段,为了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解决城市居民的住宅难问题,日本政府于1968年制定了《城市规划法》,把全国的城市及其周边农村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即城市建设区、农地调整区、农地保留区和农地保护区。通过这种统一“划线”的办法,计划把31万公顷农地划入城市建设区,并用十年时间建成住宅区。然而由于农林省的计算失误,至1979年的十年间,日本的城区新建工程实际只用了9万公顷农地,剩余的22万公顷农地,被新建成的城区住宅所包围,成为“孤岛”。另一方面,为了推进农地建住宅工程,日本政府曾规定被划入新建城区范围的农地一律比照住宅用地课税,不合理的征税标准使得持有剩余农地的农民难以继续维持农业经营,只有想尽办法卖地。在这种背景下,在保护农业的旗帜下,剩地农民掀起了一场要求废除新建城区内农地的住宅地课税以继续维持农业经营的“都市农业”运动,“都市农业”一词也再次流行开来,带有明显的“残地农业”色彩。
  不仅如此,可以说,一直到90年代,日本学界所界定的“都市农业”都是消极的定义。如日本最早研究都市农业的学者渡边兵力曾指出:“都市农业”有两点特质,一是散布在城区里的农业,二是最终要走向消亡的过渡性农业。日本关西派都市农业研究者东井正美也认为,都市农业是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在城市区域内孤立分散的残存农业。
  2.积极概念——“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
  90年代前后,日本“都市农业”的概念开始朝积极方向转变,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述是都市农业学者桥本卓尔1995年发表的著作《都市农业理论和政策——建设有农业的城市序说》。其中第一章“都市农业的概念和定位”,反映了桥本对“都市农业的新定位”。他借用渡边兵力最早使用的“计划性都市农业”的说法,第一次明确地在以往的都市农业定义里附加了新内容:“都市农业也是需要有计划地、政策性地予以保护的农业,即需要从放任不管、必定走向衰退和消亡的‘过渡性农业’向‘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转变的农业”。
  
  (三)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内涵扩展
  日本都市农业概念从消极观念向积极观念的转变,反映了日本学术界和政府对农业功能的重新认识和定位。这一变化由来已久。1960年日本制定《农业基本法》时,人们对农业的认识还普遍停留在基本产业定位上,因此法律的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改善农民的收入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思考农业的多功能属性,不断提出新的农业认识。
  1969年,东洋大学教授矶村英一提出了“都市第三空间理论”,认为现代都市应该为人类提供三大空间,包括居住的地方、生产的地方以及户外休闲的场所。但是现实是,城市的迅速发展使人类居住和生产的空间大大拓宽,但个人活动空间却被局限于住宅和办公楼,与自然隔绝。因此,现代都市应该规划出第三空间,让人们享受阳光和绿地。这一理论强调了自然环境对市民生活的重要性,发展都市农业恰恰可以满足市民对优美自然环境的向往,缓解城市紧张生活的压力。
  1974年,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松尾孝岭提出“环境农业理论”,认为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地区,农业应该由传统意义上以粮食生产为目的的城 郊农业转向以提供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为目的的都市农业,农业功能发生变化。
  1995年,日本农林部门组织“农业基本法研究会”,研究讨论对《农业基本法》的修改。1999年制定和发布的新农业基本法改名为《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正式肯定了农业在粮食供给之外的诸多功能,如水土保护、景观形成和文化传承等。2001年,应政府的要求,日本最高学术机构“日本学术会议”专门发表了关于农业功能的咨询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农业的三方面功能:粮食安全的保障功能、生态环境的维护功能、社会和文化的传承功能。(参见表1)
  
  根据这一功能界定,日本民间智库三菱综合研究所也尝试着对农业的多功能进行了货币评价,其结果如表2。
  
  根据表2,2001年日本农业多功能的评估价值约为82226亿日元,相当于一年的农业生产总值。也就是说,除了传统的生产功能外,日本农业的其他功能也将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都市农业正是农业多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重要途径,需要进一步扩展并实施计划性保护。
  
  (四)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国际比较
  如前所述,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经历了郊区农业、残地农业和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等阶段性变化。如果说,第一次概念变迁的动力来自于城市农民的生存需求,那么第二次变迁则应归功于社会各界对农业功能认识的转变。可以说,关于都市农业概念,日本国内已经达成了共识;那么,国际社会又是怎样定义都市农业概念的呢?
  在国际上,“都市农业”有着多种英文译法,如urban agriculture,agriculture in city countryside,agriculture in urban countryside等。至今还没有发现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直接文献,通常认为1950年美国学者欧文·霍克使用了“都市农业区域”,1969年美国经济学家约翰斯顿·布鲁斯提出了“都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一文中正式提出了“都市农业”的概念。
  从国内众多学者的研究来看,欧美都市农业概念的发展可以归为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50年代的“市区农业区域”概念;二是60年代的“都市型农业产业”概念;三是70年代以后的城乡结合的综合农业概念。尤其后者,典型代表是1999年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专家穆杰特所做的界定:都市农业是位于城镇、城市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对城市或城市周边的自然资源加以循环利用,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内或者城市周边的人力资源、产品和服务,为城市生产、加工或销售各种食物、非食物产品或服务的产业。据说该定义后来被联合国人居署城市管理项目、农业研究发展国际合作中心等机构所采用。2003年,国际都市农业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也做出了大致相同的定义:都市农业是指位于城市内部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以满足城市消费者需求为主要目的,采取集约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城市废弃物(垃圾、污水等),在分散于城市或郊区各个角落的土地上和水源中,种养各种家用作物,具体包括食品、花卉、草皮、药材、木材和燃料等,是一种包括从生产、养殖、加工、运输、消费到为城市提供农产品和服务的完整经济过程;它与乡村农业的重要区别在于它是城市经济体系和城市生态系统中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最先兴起的是郊区农业研究。郊区属于城市行政范围,至今仍有不少学者坚持郊区农业等于都市农业的观点。90年代初,中国开始引进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进行广泛研究,形成了新的都市农业认识。其中,以农业经济学者为主的一派主张都市型农业概念,强调都市农业是一种高度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和市场化的农业。以经济地理学者为主的一派则认为都市农业泛指城市农业和环城市农业,前者为小范围的自给型或直接销售型农业,后者为集约化的半商业和纯商业经营的农业。
  综合国内外不同的都市农业概念可以发现,都市农业概念的定义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区域概念——是行政区域还是地理区域、是城市内部还是城市郊区或是城区加郊区、甚至城区加郊区加外围农村;产业概念——是传统的大农业还是城市服务型高级农业、或是以农业为依托的新型服务业(如观光农业等);城乡关系——是着眼于城市主体还是农村主体、或是城乡一体。比照这些因素,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在区域上早期是行政性的地理区域、近期是单纯的行政区域概念,在产业上是传统的大农业观念,在城乡关系上强调的是城乡一体的意识(承认城乡对立,但主张建设兼有农业的城市)。
  通过对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的梳理可以发现,日本的都市农业,本质上是都市的产业之一,不但有传统的农业功能,还有维护城市生态和文化等功能。中国也应该借此确定自己的都市农业概念。可以认为,在中国,都市农业应该是在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食品产业、环境产业、景观产业、休闲产业、教育和文化产业的综合体,其本质上属于城市产业,从业者也属于城市居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乡结合和一体化,消除城乡对立。总之,如果给都市农业下个定义,那就是:都市农业是城市范围内的产业之一,是由城市领导、依靠城市的力量、为城市服务的涉农经济、社会和文化产业。
  
  二 日本都市农业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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