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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治理的规划权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21-04-08 05:03
  中国土地管理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管制与规划"构成了土地治理的双轨模式。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核心构建土地规划权体系,需要从不同角度梳理规划权的内容,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将"校正型、融合型、消极型"规划权与用途管制相接轨,搭建规划权体系的三层架构。土地规划权概念应作扩张性解释,除宏观层面的土地利用总体设计之外,还应包括微观层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重视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趋势下,不宜孤立地践行规划权的行政强制性,而是应当通过事先与事后相结合的规划模式与私权形成互动,从而协调规划权权力束与土地财产性权利束之间的关系,实现土地规划权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的统一。 

【文章来源】:云南社会科学. 2020,(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管制与规划并行的双轨治理模式
    (一)以土地利用为中心的“管制-规划”治理逻辑链
    (二)双轨治理模式下的规划谱系
        1. 现行土地总体规划制度的分级分类设置
        2. 规划谱系中主体的单一性与多样化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的类型扩张与内容限制
    (一)土地总体规划权行使理念的分层架构
        1. 立足于合理利用的“校正型规划权”
        2. 满足城乡用地需求并促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融合型规划权”
        3. 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消极型规划权”
    (二)“用途管制”分类下土地总体规划权的行使限制
        1. 农用地的规划权行使内容的限制
        2. 建设用地的规划方式的限制
        3. 对未利用地的规划限制
三、规划权与私权的冲突与协调
    (一)土地利用“权力—权利”束内部之间的平衡
    (二)事先规划对土地权利束的限制
    (三)事后规划对财产权利的限制
    (四)规划权对权利束产生的“外部性”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改革的法理求解[J]. 张先贵.  法学家. 2018(04)
[2]美国城市土地区划中的美学规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方涧,沈开举.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4)
[3]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的法律规制--基于公平正义的分析[J]. 柴荣,李竹.  山东社会科学. 2017(06)
[4]权力束视角下我国土地管理行为法权表达及意义——立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下的审思[J]. 张先贵.  社会科学辑刊. 2016(05)
[5]《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评注[J]. 朱庆育.  法学家. 2016(03)
[6]中国法语境下土地开发权是如何生成的——基于“新权利”生成一般原理之展开[J]. 张先贵.  求是学刊. 2015(06)
[7]城市空间利益的正当分配——从规划行政许可侵犯相邻权益案切入[J]. 陈越峰.  法学研究. 2015(01)
[8]土地规划管理改革:权利调整与法治构建[J]. 党国英,吴文媛.  法学研究. 2014(05)
[9]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观念转变及其立法回应——以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为视角[J]. 耿卓.  法学研究. 2014(05)
[10]土地用途管制模式的立法转变[J]. 郭洁.  法学研究. 2013 (02)



本文编号:312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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