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困境和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14 13:40
【摘要】: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在全国推行“市管县”体制,试图以行政手段强化中心城市的扩散效应,以城带乡。经过30年的发展,“市管县”体制逐渐暴露出其弊端,各地级市非但没有真正起到以城带乡的作用,反而利用行政手段不断地追求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甚至不惜以“市刮县”、“市卡县”等手段来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扩大了城乡差距。面对“市管县”体制带来的突出问题,实行“省管”体制改革呼声不断,“省管县”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措施频频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中,成为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央政策的鼓励和指引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省管县”体制改革实践,截止2011年初,全国已有27个省份的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广东2004年开始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并在2009年确认在顺德等5个县(市)推进“省管县”试点工作。2010年,在全省选取25个县(市、区)列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改革试点。当前,广东“省管县”体制改革仍面临省级管理幅度增大、扩权政策落实不到位、诱发地级市“抢地盘”式的行政博弈、地级市对扩权县支持减弱、扩权县“两头”奔波、人员分流与安置难等困境。 因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对广东“省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和对策进行研究。首先,在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广东省管县改革实践现状进行分析,交代了广东区域经济发展和县域发展的基本情况,依据各县(市)的发达程度和增长程度对67个县(市)进行分类,分析了广东推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动力因素,并对广东“省管县”历程进行梳理,通过量化指标衡量了改革的主要成效。其次,从认识层面、操作层面和体制层面,分析了广东省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困境。再次,对浙江、河北和四川等省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践做了比较分析,总结国内其他省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最后,根据国内其他省份“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广东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省管县”与“市管县”并存的双轨制体制,并提出广东推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原则、改革的路径和对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630
本文编号:2586992
【学位授予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6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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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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