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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世界贸易组织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8 23:30
【摘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互交织的国际环境中孕育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是经济全球化的象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现,因此,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WTO的关系对于建立、健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体制,确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制度与WTO制度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在WTO体制中,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载体—区域贸易协定(RTAs)是允许的,但受到一定规制。GATT第24条及其谅解、GATS第5条和授权条款均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定。此外,WTO还成立了区域贸易委员会(CRTA)专门负责区域贸易协定的审查,并对通知、报告和审查作了制度性安排。通过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系列协议进行分析,可以看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遵守了WTO有关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而且在制定规则时大量借鉴了WTO的成果,同时也针对自由贸易区的特点,修改和补充了WTO规则。笔者在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WTO关系的基础上,在如何保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WTO协调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D996.1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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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伟贤;东盟FTA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4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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