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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16 12:46
   区域经济是指以一定的地理条件为基础形成的,在经济上具有关联性的不同行政区划间的经济关系的综合体。区域经济建立在区域问的资源配置和地域分工上,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区域经济强调的是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区域经济法制是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各区域为了解决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关系而形成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区域经济法制所调整的对象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多层次的,涉及的领域也较为广泛。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指的是,在法律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当出现立法冲突、地方立法的狭隘保护主义、执法不力、司法不统一等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问题时,通过建立协调机制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大方面进行协调,尽可能的达到各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有利于克服地区间利益冲突,协调各地区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矛盾,促进各区域共同发展,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从而保障和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本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章引言,本章节主要内容是笔者选择此课题做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目前我国对于此问题的研究现状,研究采取的方法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一般理论,包括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概念、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分析;第三部分为我国区域经济法制的现状分析。阐述了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地区法规之间的冲突、区域立法过程缺乏完善的法律协调机制、缺乏良好的冲突解决机制。随后分析了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外国在协调区域经济法制进程中的实践和经验借鉴,包括美国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欧盟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两部分。第五部分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的完善,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立法协调机制的构建、加强区域间的执法协调与合作体制、建立司法协助机制。
【学位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3
【中图分类】:D922.29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和文章结构
        1.3.1 研究方法
        1.3.2 结构安排
2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一般理论
    2.1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概念
        2.1.1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内涵
        2.1.2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外延
    2.2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内容
        2.2.1 立法的协调
        2.2.2 执法的协调
        2.2.3 司法的协调
    2.3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
        2.3.1 法制统一与地方立法相结合的原则
        2.3.2 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
        2.3.3 利益共赢原则
    2.4 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2.4.1 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是克服区域间利益冲突的前提条件
        2.4.2 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是实现我国各区域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
        2.4.3 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根本任务
3 我国区域经济法制的现状分析
    3.1 我国区域经济法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1 地区法规之间的冲突
        3.1.2 区域立法过程缺乏完善的法律协调机制
        3.1.3 缺乏良好的冲突解决机制
    3.2 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3.2.1 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博弈
        3.2.2 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3.2.3 我国现有立法体制的不完备
4 国外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
    4.1 美国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
        4.1.1 美国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
        4.1.2 美国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4.2 欧盟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
        4.2.1 欧盟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实践
        4.2.2 欧盟区域经济法制的协调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5 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完善
    5.1 立法协调机制的构建
        5.1.1 推进地方性立法协作
        5.1.2 加强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的制定和清理
        5.1.3 建立区域立法协调机构
        5.1.4 制定示范性文本
        5.1.5 通过立法赋予政府协议以法律效力
        5.1.6 完善区域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的程序制度
    5.2 加强区域间的执法协调与合作体制
        5.2.1 联合执法与行政协助制度
        5.2.2 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5.2.3 建立专门的区域执法协调机构
    5.3 建立司法协助机制
        5.3.1 统一司法标准
        5.3.2 加强司法协助
        5.3.3 消除地方保护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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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8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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