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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与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29 00:28
  营商环境的优劣现在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面对当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通过建设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来提升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共识。但由于我国央地政府的治理模式、地方法治建设竞争、各类经济特区的设立、历史文化和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东、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差异较大。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高于中部、西部以及东北地区。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深入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与协调机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国际贸易竞争优势、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3(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
    (一)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的差异
    (二)各地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差异
    (三)地方政府间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间的差异
二、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域差异的影响因素
    (一)央地政府间的分权治理模式
    (二)地方法治建设竞争
    (三)各类经济特区的建立
    (四)历史文化和传统观念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域差异的协调机制
    (一)立法协调: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化
    (二)司法协调:加快跨地区司法制度改革
    (三)行政协调:区域行政执法合作
    (四)法律服务协调:加快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



本文编号:325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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