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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的现状与未来

发布时间:2021-09-03 08:11
  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梳理可以发现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区域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轨迹和基本特质。行政区划的单元性和独立性导致区域间法制不协调和落实障碍,是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的主要现实问题。反思"提速式""法律政策化""软法包容""实体法与程序法兼顾"以及"冲突法"等区域法制建设思维,解决跨区域法制协调问题的"补强与创制"路径,才是契合实际的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方向。无论是"联动措施补强型""地方法制创新型"或者"中央参与示范型"的区域经济法制实践,都仅是解决区域间经济协作"领导力和执行力不足"的治标之举。未来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统摄下区域间的立法协作与创新才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并有效促进区域合作的治本之道。 

【文章来源】:北方法学. 2020,14(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区域经济法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区域经济法制发展轨迹的时间维度分析
    (二)区域经济法制基本特质的空间维度分析
    (三)结论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区域内部经济法制基本能够自足,但经济区域的跨区域协作立法存在空白,无法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需要。
        2.区域经济政策推动强劲,但无法实现跨区域经济协作有效的领导力与执行力。
二、区域经济法制的法学理论应对方案及思路
三、区域经济法制创制路径的实践与未来
    (一)“联动措施补强型”模式
    (二)“地方法制创新型”模式
    (三)“中央参与示范型”模式
四、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区域经济法制模式探索与路径创新——以政策补强型法制为路径[J]. 陈婉玲,曹书.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9(06)
[2]产业法之政策法源考——基于产业政策与产业法的关联性分析[J]. 曹书,陈婉玲.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3]法治发展的区域分析——一种方法论的讨论[J]. 公丕祥.  法学. 2018(05)
[4]区域合作的现有法律依据研究[J]. 叶必丰.  现代法学. 2016(02)
[5]界定“中国特点的对口支援”:一种政治性馈赠解释[J]. 李瑞昌.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5(04)
[6]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J]. 黄茂钦.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4)
[7]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J]. 叶必丰.  中国社会科学. 2012(08)
[8]“以党委一体化促区域一体化”模式研究——基于新疆自治区乌昌党委和吉林省延龙图党委的分析[J]. 郑春勇.  经济论坛. 2011(01)
[9]试论我国区域法制的系统性构建[J]. 朱未易.  社会科学. 2010(10)
[10]构建区域共同规章:区域行政立法一体化的模式选择[J]. 王春业.  西部法学评论. 2009(05)



本文编号:338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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