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收协定视角下税收政策对于我国OFDI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01 09:17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外资领域经历了以引进外商投资为主——外商投资与对外投资并驾齐驱——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侧重点三个重要阶段。1978年至2015年间,我国通过不断的摸索、探究和调整,以引进和利用外资为着重点,紧跟世界开放经济的发展步伐,虽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但我国在短短的时间内已成为发展中国家里面最大的外商投资吸收国。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一改往日的保守态度,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始大踏步融入世界经济,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在2015年,我国首次实现资本的净输出,表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第一次超过同期的引进外资水平,实现历史性的突破。自此以后,中国已连续三年实现双向直接投资项下的资本净输出,我国跨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发展形势迅猛,潜力巨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税收作为一主权国家的政策工具,仅考虑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税收分配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世界经济的发展要求国家还应当要将到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纳税人的跨国经营行为考虑在内,进一步讲,跨国纳税人会受到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和税收制度的约束,因此母国的税收政策应同其他国家进行税收协调,以合理管辖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国际税收协定的签署能够在一定程度对国际重复征税现象有所缓解,还能协调跨国纳税人在税收征纳和税务争议方面的关系,其目的不仅仅在于维护各国的税收分配权益,同时也旨在为跨国企业提供制度上的税收优惠,缓解或消除由税收管辖权而造成的重复征税问题,并为跨国企业的税务事项提供解决途径,因此,理论上讲国际税收的签订,其中的税收优惠待遇,税收饶让制度等均可以降低企业的相对成本,为企业在境外投资提供透明可视的税收环境,从而促使企业增强对外投资的信心,加快对外投资的步伐。典型的例子是,为响应“一带一路”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与沿线国家进行税收协商与谈判,力图尽快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国际税收协定,以防税收因素成为阻碍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阻碍,鼓励我国企业对沿线65个国家的投资和经济合作。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基于以上的理论分析,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选取2003年至2016年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别数据,以截止当年该国是否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是否具有税收饶让条款以及税收协定的累计执行时间为出发点,同时选取我国的GDP增长速度作为控制变量,在东道国方面,采用东道国的政府腐败程度、投资便利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纳税项目、实际有效汇率和人均居民最终消费支出作为控制变量,研究我国历年来税收协定的签订及其中的税收优惠制度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与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相比,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会显著增强我国对其进行直接投资的意向,并且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执行的时间越长,越有利于对该国的直接投资,然而更加具有优惠性质的税收饶让抵免条款却对对外直接投资并不具有显著的作用。综上得出最终结论,税收协定可以促使跨国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避免对企业造成重复征税,并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从而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提升对外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水平。
【图文】:
基于税收协定视角下税收政策对于我国 OFDI 的影响研究界范围内跨V锿蹲史⒄沟闹匾Γㄍ趿栈,
本文编号:26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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