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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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28 18:39 |信息来源: 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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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全省商贸流通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将为破除发展障碍、拓展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出台文件的背景和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等要求。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对此进行了深入和具体的安排部署,指出我省商贸流通业同样面临着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任务。贯彻主基调主战略,必须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和扩大消费,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推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
近年来,我省流通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乡流通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了95%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0家,2013年流通业提供的税收约360亿元,流通业就业人数达到240万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40%。与我省经济发展滞后相对应,我省流通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流通网络不发达,流通效率不高,制约了生产和消费,影响了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参照国内外发展经验,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将迎来流通业和服务业的大发展,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更为突出,我省已经进入这一时期。在这种形势下,《意见》的出台十分及时必要,对于落实主基调主战略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按照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在省委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代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省商务厅立即启动了《意见》起草工作。在深入调研、专题论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和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初稿。2013年10月17日及12月12日,蒙启良副省长分别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听取了专题汇报,对《意见》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商务厅在起草《意见》过程中分别向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统计局等26个省级部门、9个市州政府及贵安新区征求意见,对《意见》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
关于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分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改革创新,构建符合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要求的流通体制机制,提高流通效率,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开创我省流通产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局面。
结合我省近年来的消费水平,提出了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三高于”的目标,即高于西部和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全省同期GDP增长,实现年均增长14%。到201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00亿元以上,争取翻一番,消费贡献率达到45%,全省流通限上企业达到3000家,全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160家;全省流通行业就业人数达到300万人左右。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流通体系,消费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500亿元,消费贡献率达到50%以上。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分5项,分别是:深化商贸流通改革开放;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推动商贸流通发展创新;积极构建商贸便民服务网络。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开放流通市场作为第一项重点任务,以改革贯穿始终,以改革统领全文,从创新商贸流通管理方式、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扩大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四个方面提出了措施要求。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是第二项重点任务,以硬件环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我省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制定完善商贸流通网络规划,然后是全面推动商贸综合体建设,实施“百千市场”建设工程等具体举措作为支撑。
大力培育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是第三项重点任务,对培育流通企业从扩大规模和增强功能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对品牌建设和促进小微商贸企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推动商贸流通发展创新是第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商贸物流配送水平、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商贸流通业技术创新等内容。
积极构建商贸便民服务网络是第五项重点任务,突出服务民生、城乡统筹,提出了打造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圈和加强乡村商贸网点建设两项主要工作。
支持政策
文件提出的支持政策,主要依据于国发39号文件提出的网点规划、用地政策、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本部分主要包括规划支持、用地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减费支持等。其中,考虑到周边省区的资金配置情况,和我省流通业基础实施薄弱,欠账太多,提出省、市、县各级财政要设立流通业专项发展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省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家电、建材、农机等产品下乡政策落到实处。
保障措施
文件提出的保障措施,主要目的是督促指导省内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从加强领导、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加强督查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安排。为更好地体现促进消费的效果,对实施健全消费统计和监测制度提出了要求。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具体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代会有关安排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了未来的发展目标,符合主基调主战略要求,体现了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信心和决心。牢牢立足于贵州省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了“5个100”重点工程等当前的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措施具体,具有很高的指导性和操作性。2014年4月22日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国内贸易流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政发〔2014〕120号),对搞好国内流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地既要结合该指导意见加强学习,提早谋划,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也要抓好机制保障,夯实工作基础,配强配齐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有人办事、有条件成事。
编辑: 毛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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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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