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度下非上市公司零投资股权转让印花税探究
发布时间:2017-07-06 16:05
本文关键词:认缴制度下非上市公司零投资股权转让印花税探究
【摘要】:自从2014年最新的商事制度实施以来,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降低了创业门槛,使创业热情空前高涨,但同时也有不少因经营不善而出现转让公司,即股权转让的情况。在实缴制度下,对于无经营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是按照实缴金额,即实收资本的金额为计税基础计算印花税;而认缴制度下,如果实收资本为零,到底是按照注册资本即认缴的资本作为计税基础,还是按照实缴为零的实收资本为计税基础呢?不管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多数认为:实缴资本为零,转让也是空转,即支付对价为零,计税基础自然也为零,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者单位】: 威海中易至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键词】: 认缴制 零投资 股权转让 印花税
【分类号】:D922.287;F275
【正文快照】: 针对认缴制度下非上市公司零投资股权转让印花税的问题,下面分别从会计、财务、法律角度进行讨论。说明:以下讨论都是基于公司无资产、无经营、净资产为零,不存在增值的情况,也不考虑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 也是转让后新股东未来对公司投资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现时,
本文编号:52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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