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1 16:23
本文关键词:我国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机制研究 出处:《山西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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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从我国2007年1月4日正式公开发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 Offered Rate,即Shibor)以来,其在国内基准利率的地位就逐渐得以确认,这也是我国在利率市场化道路上迈出的一大步。Shibor作为货币市场上重要的借贷资金价格指标,不仅引导着我国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而且紧密联系着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两大市场。从商业银行角度来说,如何构建一个合理的同业拆借定价机制一直是其实现流动性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攻坚的难题;从金融市场其他参与者角度来说,对拆借利率定价机制进行分析也可以帮助他们更清楚的了解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性状况。 本文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机制进行研究。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机制,从本质上讲就是同业拆借利率的形成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核心问题,一是确定定价决策主体;二是制定定价规则;三是明确定价过程。本文在对同业拆借市场发展历程中Shibor定价现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央行货币供给、金融机构货币需求、市场资金流动性、报价机制四个方面选取了影响Shibor定价的因素,在保证经济意义不变的前提下用数学方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比、货币供应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等多种指标进行了量化分析。在Shibor定价模型实证研究部分,选取2007年1月至2014年8月这段时期总共92组月度数据,,运用Eviews软件,进行了稳定性检验、协整性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并建立了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在运用经济学知识剔除掉不显著的变量后,得出结论:长期来看,一个月期限Shibor定价与金融机构存贷比、回购利率、通货膨胀率正相关,与M2供应增长率负相关;短期来看,一个月期限Shibor定价与滞后一期、两期的Shibor正相关,与滞后两期的回购利率、M2供应增长率以及滞后三期的金融机构存贷比负相关。 通过分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运行机制和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政策可以发现,一个合理的同业拆借定价机制关系到金融市场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本文从丰富Shibor定价主体、提高长端Shibor定价基准性、规范Shibor定价流程、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同业拆借定价机制的建议。因此,本文对预测今后Shibor走势、提高Shibor利率基准性、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价格机制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83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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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黄牧e
本文编号:131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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