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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碳信息披露研究

发布时间:2018-02-21 16:06

  本文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碳治理 碳排放 温室气体 出处:《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过去一百多年间,人类在生活和生产中过度依赖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这些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地球温室效应增强,引起了全球气候变暖。物种灭绝、海平面上升、冰川消融、粮食减产、极端气候频发等气候变暖引发的直接后果屡屡警示人类:全球气候行动刻不容缓!幸运的是,人类已经认识到气候变暖的危害性,在国际间达成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共识,并不断的探索和尝试各种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碳减排合作机制和行动方案。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近200个缔约方在法国巴黎达成了新的全球气候协议,即《巴黎协定》,该协定将未来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进一步界定为“低碳绿色发展”,并为2020年以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更为具体的安排。《巴黎协定》展现了各国对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明确承诺,同时也向全世界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人类未来的发展必须走“低碳绿色发展”的道路。近几年来,我国也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引导低碳消费等措施加快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在会计领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碳信息披露制度,披露企业的碳减排贡献和碳排放能源消耗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知情和监督;并识别企业披露碳信息的驱动因素,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升企业参与披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然而目前国内与碳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还不是很多,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碳信息披露框架构建、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碳信息披露的外部效应、我国碳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而对于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探究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和影响机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很少,这为本篇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契机。本文以沪深两市市值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了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驱动影响以及作用机理。本文撰写共安排了七章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相关研究概念、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研究创新等。第二章为企业碳信息披露研究综述。本部分回顾与本文研究相关的文献并进行归纳和评述。通过文献梳理,可以看到国外与碳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主要围绕碳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方式、碳信息披露的内容框架、碳信息披露的动机与影响因素、碳信息披露的外部效应、利益相关者与碳信息披露等方面展开研究。国外关于碳信息披露已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研究分歧和缺陷:其一,碳信息披露的方式尚无定论,其二,尚未形成统一的碳信息披露规范,其三,围绕碳信息披露的动机与影响因素等方面展开的实证研究大多以碳信息披露组织cdp的研究数据为基础,没有考虑更多的碳信息披露途径和方式,其四,尚未系统研究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关系。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与碳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与国外开展的研究还存在一定差距,相关研究主要围绕碳信息披露框架构建、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碳信息披露的外部效应、我国碳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展开研究,研究的主流逐步从规范性研究转向实证性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我国碳信息披露的现状与不足,影响碳信息披露的因素,以及碳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等等。但由于我国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行为还不规范,以中国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结论还需要进一步验证。第三章为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本部分阐释本文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和碳信息披露的国内外制度背景。相关理论基础具体包括权变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制度背景部分具体介绍国际影响力较大的碳信息披露倡议组织及其披露倡议、发达经济体的碳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我国与碳相关的政策与实践。第四章为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度量及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现状。本部分研究两个问题: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度量问题和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在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度量部分,首先界定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的内涵,认为企业碳信息披露的质量既体现在披露内容的全面性、具体性和详尽度,又体现在披露渠道的多样性。基于这一认识,构建了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由13项三级评价指标构成,从碳治理信息披露质量和碳排放信息披露质量两个角度全面评价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在对评价指标进行具体计量过程中,考虑企业碳信息披露渠道和披露内容两个维度。本章在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量化评价模型时考虑给评价指标赋权的问题,采用熵权法计算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的权重,并联合采用了topsis法作为决策分析方法,计算得到企业的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数,最后通过小样本试算验证本章构建的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数的有效性。在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部分,以沪深两市总市值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收集2012-2014年共三年的相关数据。从行业披露状况和项目披露状况两个角度全面剖析现状。第五章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总指数影响的实证分析。本部分仍然以沪深两市总市值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在计算样本企业碳信息披露总指数的基础上,首先在全样本条件下检验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债权人、客户、股东、媒体、审计师和环保组织,如何影响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模型中控制了财务业绩、跨境上市等因素的影响;然后将样本公司按照公司属性进行划分,分组检验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第六章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碳信息披露分类指数影响的实证分析。本部分在计算样本企业碳信息披露分类指数的基础上,全样本检验各利益相关者分别对企业碳治理信息披露的影响和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影响,并分组检验了各利益相关者分别对企业碳治理信息披露的影响和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影响。第七章为结论与政策建议。本部分归纳全文的研究结论,基于研究结论提出驱动我国企业披露碳信息的七点政策建议,指出本文的研究局限,并对今后的研究提出展望。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论:第一,从总均值水平来看,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总得分呈逐年上升态势,说明上市公司参与碳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社会责任意识逐步提升。我国上市公司在“碳治理信息”方面的披露水平明显高于在“碳排放信息”方面的披露水平。分行业来看,不同行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说明现阶段不同行业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认知还存在较大偏差;部分行业碳信息披露的水平尚不稳定,这可能与目前我国碳信息披露规范的缺失有关。从具体的项目披露状况来看,上市公司各碳信息项目披露的内容其全面性、具体性和详尽度有所提升。第二,在全样本回归条件下,债权人、客户、媒体和审计师会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产生重要影响。第三,在分组样本回归条件下,股东和审计师会显著影响中央国有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股东、审计师、债权人、客户和环保组织会显著影响非中央国有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第四,在全样本回归条件下,债权人、客户、股东、媒体和审计师是影响企业碳治理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债权人、客户、媒体、审计师和环保组织是影响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第五,在分组样本回归条件下,债权人、股东、审计师和环保组织是影响中央国有企业碳治理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债权人和审计师是影响非中央国有企业碳治理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股东和审计师是影响中央国有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债权人、客户、股东、审计师和环保组织是影响非中央国有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有以下三点:第一,聚焦利益相关者和企业碳信息披露之间的作用机理,研究视角新颖。目前,有关企业碳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主要围绕碳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框架、动机与影响因素和外部效应等方面展开,也有少量文献从个别利益相关者(如,机构投资者)的角度研究企业碳信息披露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也不能通过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比较,识别出关键影响因素,且研究结论有待进一步验证。而本文系统分析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利益相关者影响因素,理论分析其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并通过实证检验各因素影响的显著性,找出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关键影响因素,有助于公共政策制定者营造披露环境,高效驱动企业披露碳信息。第二,创新性构建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系统,全面计量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目前对碳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的研究不是很多,国际知名碳信息披露组织cdp通过计算CDLI指数来评价被调查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但该评价指标计算基于CDP的调查问卷,忽视了其他的披露渠道和方式,没有考虑指标赋权问题,综合评价方法相对简单。也有部分国内外学者在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数时考虑了披露的渠道和方式因素,但对碳信息披露的质量尚没有统一的界定。本文研究过程中首先界定了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的内涵,认为企业碳信息披露的质量既体现在披露内容的全面性、具体性和详尽度,又体现在披露渠道的多样性。基于这一认识,在借鉴FreedmanJaggi(2005,2010),Prado-Lorenzo et al.(2009),孙甲奎(2014),赵选民、孙武峰(2015)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CDP组织、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气候风险披露倡议组织和气候披露标准理事会等国际组织提出的碳信息披露内容,基于相关性和科学性原则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进一步构建碳信息披露质量量化评价模型时,考虑给评价指标赋权的问题,采用熵权法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并联合采用TOPSIS法作为决策分析方法,最终达到评价比较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目的。第三,获取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实证数据新颖。本文通过搜集公司年报、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网站信息报告等原始报告,采用内容分析法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原始数据进行手工整理获取数据,这些数据都是研究的第一手资料。且采集的研究数据报告期截止为2015年,研究数据较为新颖,能够反映事物的最新发展动态。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X322;F832.51;F275


本文编号:152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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