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经济论文 > 资本论文 >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制和父爱监管

发布时间:2021-04-08 05:42
  <正>一、引言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适度放宽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为此,最新一稿《证券法(三审稿)》新增了专节规定,要求在科创板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1在信息披露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系列科创板信息披露规则,包括招股书内容和格式准则。2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它需要具体的载体和形式。信息披露既是一个态度,也有它确定的内涵。因此,修订《证券法》,实行注册制,其中最基础的问题在于,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投资者看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2019,(04)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证券监管中的父爱主义
三、父爱主义监管的存在理由
    1. 市场失灵
    2. 认知偏误
四、父爱错配带来的问题
    1. 忽视披露责任
    2. 中介责任不清
五、证券法能做什么?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科创板注册制背景下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再思考[J]. 夏东霞,范晓.  财经法学. 2019(03)
[2]“金融抑制”的法律镜像及其变革——中国金融市场现实问题的制度思考[J]. 黄韬.  财经科学. 2013(08)



本文编号:312496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zbyz/312496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3c1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