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0 14:46
伴随着外国投资者到缅甸的投资活动日渐频繁,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的发生不可避免。缅甸现行投资法律及缅甸参与的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对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主要从国内机制和国际机制加以规定。但缅甸有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依旧存在着缺乏仲裁机构、规定过于原则、程序缺失、国际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有关经验,完善国内投资仲裁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快缔结更多的双边投资协定,适时考虑加入ICSID公约。
【文章来源】:学术论坛. 2019,42(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国内机制
(一)前置程序
(二)诉讼
1. 联邦最高法院的管辖权。
2. 省或邦高等法院的管辖权。
3. 民族自治区法院、自治县法院、县法院的管辖权。
4. 乡镇法院和其他法院的管辖权。
(三)仲裁
二、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机制
(一)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二)《东盟全面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三)东盟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三、健全和完善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思考
(一)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国内机制的问题与解决
1. 完善投资规则对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性规定。
2. 明确《仲裁法》中对仲裁员资格的规定。
3. 增设仲裁机构。
(二)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国际机制的问题与解决
1. 加快缔结双边投资协定。
2. 适时加入ICSID公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绿色“一带一路”环境法规制研究[J]. 孙佑海. 中国法学. 2017(06)
[2]民盟执政缅甸外资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及中国的应对策略[J]. 郑国富. 学术探索. 2017(06)
本文编号:3619039
【文章来源】:学术论坛. 2019,42(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国内机制
(一)前置程序
(二)诉讼
1. 联邦最高法院的管辖权。
2. 省或邦高等法院的管辖权。
3. 民族自治区法院、自治县法院、县法院的管辖权。
4. 乡镇法院和其他法院的管辖权。
(三)仲裁
二、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机制
(一)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二)《东盟全面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三)东盟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三、健全和完善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思考
(一)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国内机制的问题与解决
1. 完善投资规则对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性规定。
2. 明确《仲裁法》中对仲裁员资格的规定。
3. 增设仲裁机构。
(二)缅甸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国际机制的问题与解决
1. 加快缔结双边投资协定。
2. 适时加入ICSID公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绿色“一带一路”环境法规制研究[J]. 孙佑海. 中国法学. 2017(06)
[2]民盟执政缅甸外资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及中国的应对策略[J]. 郑国富. 学术探索. 2017(06)
本文编号:361903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zbyz/3619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