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04 14:14
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22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权力挂起:行政组织法的新变式?[J]. 熊樟林. 中国法学. 2018(01)
[2]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反思与超越——构建回应性监管新格局[J]. 徐鸣. 社会科学家. 2017(12)
[3]集中抑或分散:全球视野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探析[J]. 刘俊生. 中国行政管理. 2017(11)
[4]经济法司法理论之拓补[J]. 张守文. 法学论坛. 2017(05)
[5]政治互动视角下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以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改革为例[J]. 张瑞良. 科学社会主义. 2017(04)
[6]论地方政府事权的法理基础与宪法结构[J]. 王建学. 中国法学. 2017(04)
[7]地方法治竞争范式及其制度约束[J]. 周尚君. 中国法学. 2017(03)
[8]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J]. 刘华. 江苏社会科学. 2017(02)
[9]论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地方分权理论与比较分析的双重视角[J]. 冯洋. 行政法学研究. 2017(02)
[10]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的逻辑构成及其定位[J]. 罗洪洋,殷祎哲. 政法论丛. 2017(01)
博士论文
[1]行政监管权研究[D]. 宋慧宇.吉林大学 2010
[2]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D]. 郭薇.南开大学 2010
[3]宏观调控权论[D]. 杨三正.西南政法大学 2006
[4]政府经济职权研究[D]. 张武.西南政法大学 2003
[5]“有限理性”框架下证券交易监管研究[D]. 郭晔.厦门大学 2002
本文编号:2897748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229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权力挂起:行政组织法的新变式?[J]. 熊樟林. 中国法学. 2018(01)
[2]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反思与超越——构建回应性监管新格局[J]. 徐鸣. 社会科学家. 2017(12)
[3]集中抑或分散:全球视野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探析[J]. 刘俊生. 中国行政管理. 2017(11)
[4]经济法司法理论之拓补[J]. 张守文. 法学论坛. 2017(05)
[5]政治互动视角下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以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改革为例[J]. 张瑞良. 科学社会主义. 2017(04)
[6]论地方政府事权的法理基础与宪法结构[J]. 王建学. 中国法学. 2017(04)
[7]地方法治竞争范式及其制度约束[J]. 周尚君. 中国法学. 2017(03)
[8]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J]. 刘华. 江苏社会科学. 2017(02)
[9]论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地方分权理论与比较分析的双重视角[J]. 冯洋. 行政法学研究. 2017(02)
[10]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的逻辑构成及其定位[J]. 罗洪洋,殷祎哲. 政法论丛. 2017(01)
博士论文
[1]行政监管权研究[D]. 宋慧宇.吉林大学 2010
[2]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D]. 郭薇.南开大学 2010
[3]宏观调控权论[D]. 杨三正.西南政法大学 2006
[4]政府经济职权研究[D]. 张武.西南政法大学 2003
[5]“有限理性”框架下证券交易监管研究[D]. 郭晔.厦门大学 2002
本文编号:289774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zhengzhijingjixuelunwen/2897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