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政治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12-07 11:42
国际私法虽然调整的是不同国家或者法域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但每个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背后皆有自己的祖国做后盾,因此,有关涉外民商事领域的任何争议,最终都有可能演变为主权国家之间的纷争。自国家主权原则被引入国际私法理论以后,国际政治因素就开始存在于国际私法之中。不过由于现代国际政治学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才产生,且在传统上其对国家主权的研究重点在于国家领土与安全方面,因此在主要关注私人领域的国际私法之中所包含的国际政治因素一度为人们所忽视。而冷战结束以后,总体和平的世界局势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使得国际政治学不再囿于对主权国家和领土安全的专注,转而日益关注各类非国家行为体对世界政治、经济环境的塑造作用。在此背景下,旨在规制国际民商事秩序的国际私法与国际政治的联系便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国际政治对国际私法的影响也日益显现。有鉴于此,本文即试图从国际私法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即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入手,深入挖掘国际政治对国际私法产生的影响,并进而阐释研究和理解该现象对我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目标的实现以及维护我国当事人国际民商事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国际政治因素存在于国际私法的缘由
(一) 国际私法的发展以国家间的密切交往为前提
(二) 保障国家利益是国际私法的目的之一
(三) 国际私法顺应了全球治理理论的兴起
二、国际政治对国际私法管辖权制度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一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范围
(二) 全球市场促进行使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国际合作
三、国际政治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影响法律适用的价值目标
(二) 国际共同利益扩大了法律适用的范围
(三)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司法实践适用法律的结果
四、国际政治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一国对待外国判决的态度
(二) 特定国家的国际形象影响其判决的域外效力
(三) 国际政策对“互惠关系”认定标准的影响
五、结论与启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民法典:属地主义之超越[J]. 杜涛,肖永平.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7(03)
[2]国际私法的政治哲学[J]. 杜涛.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3]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当代构建[J]. 曾令良. 中国社会科学. 2011(02)
[4]主权与国际私法研究范式的转换与完善[J]. 刘艳娜,陈胜. 前沿. 2011(03)
[5]冲突规范在竞争法域外适用中的作用及特点[J]. 林燕萍. 法学. 2010(10)
[6]虚拟空间管辖权的确定——美国和欧盟实践的启示[J]. 朱萍. 法商研究. 2002(04)
[7]“程序法适用法院地法”原则之局限与克服[J]. 翟中鞠,屈广清.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8(04)
本文编号:2903183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国际政治因素存在于国际私法的缘由
(一) 国际私法的发展以国家间的密切交往为前提
(二) 保障国家利益是国际私法的目的之一
(三) 国际私法顺应了全球治理理论的兴起
二、国际政治对国际私法管辖权制度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一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范围
(二) 全球市场促进行使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国际合作
三、国际政治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影响法律适用的价值目标
(二) 国际共同利益扩大了法律适用的范围
(三)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司法实践适用法律的结果
四、国际政治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影响
(一) 国际政治因素影响一国对待外国判决的态度
(二) 特定国家的国际形象影响其判决的域外效力
(三) 国际政策对“互惠关系”认定标准的影响
五、结论与启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民法典:属地主义之超越[J]. 杜涛,肖永平.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7(03)
[2]国际私法的政治哲学[J]. 杜涛.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3]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当代构建[J]. 曾令良. 中国社会科学. 2011(02)
[4]主权与国际私法研究范式的转换与完善[J]. 刘艳娜,陈胜. 前沿. 2011(03)
[5]冲突规范在竞争法域外适用中的作用及特点[J]. 林燕萍. 法学. 2010(10)
[6]虚拟空间管辖权的确定——美国和欧盟实践的启示[J]. 朱萍. 法商研究. 2002(04)
[7]“程序法适用法院地法”原则之局限与克服[J]. 翟中鞠,屈广清.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8(04)
本文编号:29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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