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21-09-19 06:43
从唯物史观来看,国家是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主体,并且国家具备内在权威性与外在对象性两种特性,这也就决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条路径。一条是由国家内在权威性所决定的国家制度路径;另一条是由国家权威性外化所衍生出来的社会发展路径。具体来看,国家公共权力、民主制度、政党制度与法制规范等国家基本要素共同统一于国家制度,并且形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国家本身路径,作为国家治理对象化的社会经济、社会组织与思想文化等因素,形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发展路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既要实现两条路径的配合规范性与过程性,也要实现两条路径的适度分离。
【文章来源】: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04)
【文章页数】:5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当代调适及其发展辩证法——基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范式的“治理”研究[J]. 连朝毅. 政治学研究. 2016(02)
本文编号:3401223
【文章来源】: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04)
【文章页数】:5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当代调适及其发展辩证法——基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范式的“治理”研究[J]. 连朝毅. 政治学研究. 2016(02)
本文编号:34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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