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械工程设备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工程论文联盟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串通招标投标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两个方面,即: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目的。
1.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在实践中,在一些区域市场和一些专业工程和采购领域,由于历史上已经形成一批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大型集团,这些集团实力雄厚,下属众多子公司、孙公司。在投标时,集团系统内数家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会共同参加投标,由于他们在人员和股权控制上的关联关系,这些“兄弟公司”在事实上往往形成默契,特别是对于要求强制进行招标的项目,会对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进行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竟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漏标底;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二、机械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投资定位问题
设备在什么地方使用,需要完成哪些方面的任务,对设备有什么样的具体要求,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要非常明确。它决定着采购设备的档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投资定位。投资定位过高,投资太大,造成浪费;过低,设备性能保证不了,当然也就不能保证工程机械设备的进度和质量,从而达不到投资应有的预期效益。
2.设备配置的技术含量与价格问题
正常而言,设备配置的技术含量越高,其生产成本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即价格与技术含量成正比。物美价廉是相对而言的,关键还是物有所值。投资购买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的采购人一定要有良好的心态。
3.零配件供应问题
中国的生产加工机械设备绝大部分是在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还有相当一部分零部件依靠进口。因而,对生产厂家来说,要尽快消化国外生产技术,进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能自主生产,一时达不到这种水平的,就必须要有适当的部件储备,以保证配件供应。
4.现场考察问题
采购人应在招标前掌握大量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要对评标结果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核实,确保选出名符其实的中标人。
5.合同的履行问题
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程序化的工作,上海商标注册,也是一个合同契约商定的过程。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文件对采购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并且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依据。
三、机械工程设备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止
1.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宏大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此外,我国还有《建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规范和约束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另外还有《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还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代理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用法、自觉守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机制防线,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各级检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的侦查水平和公诉水平通过加快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狠狠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
2.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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