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m以上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加强措施探讨
发布时间:2021-08-11 11:15
通过总结杭州某300m超高层项目消防设计中的加强措施,介绍了针对250m以上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双路供水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环状供水的实现和解决方案,并对与之相关的规范条文及问题进行探讨。
【文章来源】:给水排水. 2020,56(06)北大核心CSCD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图1 双水源供水模式
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例,笔者的解决方案是在高、低区消防转输泵立管在第6、第3和第1避难层处分别接出2根供水总管,并设置减压阀及止回阀与原高位消防水池或减压水箱重力供水总管连通,使得在连通处的水泵供水压力与重力供水压力基本相同(见图2)。因此,当火灾发生区域的实际消火栓用水量小于转输水量时,转输泵可以达到向火灾区域消火栓给水管网供水的同时,向上部消防给水转输水箱或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目的,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均满足要求。另外设置联通管后,消防转输泵供水无需逐级转输至屋顶消防水池才能供至各分区,缩短了供水路径,从而增加了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以上方案存在2个问题:(1)顶部最高分区消防给水管网无法和高区转输水泵联通,火灾时仍只能采用屋顶消防水池这一单水源通过最高分区消防给水泵向其给水管网加压供水,无法满足双路供水的要求。但笔者认为该分区较小,且配水管网距屋顶消防水池最近,中间无多余的转输设备及控制组件等,发生故障的几率较小,整体可靠性较高,无需再增加多余加强措施;(2)高、低区消防转输泵分别通过屋顶消防水池或消防转输水箱的液位启泵,火灾发生后距消防转输泵启泵间隔时间较长,由此造成火灾初期仅有屋顶消防水池一路供水,即无法满足双水源同时供水的要求。诚然,减小启泵时间可以通过提高启泵液位实现,但一方面将启泵液位设得过高易造成水泵频繁误启动,从而造成屋顶消防水池或转输水箱溢流,增加水泵房水淹风险;另一方面本身常高压重力供水已属于较为安全可靠的系统供水模式,通过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向水灭火设施供水属于补充加强措施,故在火灾初期无必要启动消防转输泵。综上,设计最终将第一台转输水泵启泵液位定为最高有效水位以下0.5m。
有相关设计人员提出“超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双报警阀同时向同一配水管道供水”,“当需采用双报警阀组的供水方式来提高报警阀组件的可靠性时,报警阀组必须采用1用1备的方式”[3],主要原因认为初期启动时流量来自不同的报警阀,将导致报警阀流量达不到阈值而无法及时启泵。笔者则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在250m以上超高层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报警阀组的功能仅输出水流报警信号,无需其压力开关连锁启泵,另外各防护分区的设置的水流指示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样具有报警功能,故即使报警阀流量达不到阈值延迟发出报警信号,也不至影响系统的报警功能;另一方面根据最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消防水泵的启动“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4]直接启泵,各开关信号对连锁启动消防泵是“或”的逻辑关系,即任何一个开关信号都能启动消防泵[5]。因此,在最高分区已设置有消防水泵出水干管压力开关及高位消防水池出生流量开关作为启泵信号的情况下,即使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无法及时启泵,也不会对系统的可靠性造成大的影响,将报警阀组设置为互为备用、配水干管设置为环状同时向同一配水管道供水的方式是合理的。3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超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升可靠性的措施[J]. 杨琦,桂佳,朱磊. 给水排水. 2018(07)
[2]浅析GB50974-2014中消防水泵的自动启动[J]. 郝秦峰. 给水排水. 2015(06)
本文编号:3336058
【文章来源】:给水排水. 2020,56(06)北大核心CSCD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图1 双水源供水模式
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例,笔者的解决方案是在高、低区消防转输泵立管在第6、第3和第1避难层处分别接出2根供水总管,并设置减压阀及止回阀与原高位消防水池或减压水箱重力供水总管连通,使得在连通处的水泵供水压力与重力供水压力基本相同(见图2)。因此,当火灾发生区域的实际消火栓用水量小于转输水量时,转输泵可以达到向火灾区域消火栓给水管网供水的同时,向上部消防给水转输水箱或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目的,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均满足要求。另外设置联通管后,消防转输泵供水无需逐级转输至屋顶消防水池才能供至各分区,缩短了供水路径,从而增加了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以上方案存在2个问题:(1)顶部最高分区消防给水管网无法和高区转输水泵联通,火灾时仍只能采用屋顶消防水池这一单水源通过最高分区消防给水泵向其给水管网加压供水,无法满足双路供水的要求。但笔者认为该分区较小,且配水管网距屋顶消防水池最近,中间无多余的转输设备及控制组件等,发生故障的几率较小,整体可靠性较高,无需再增加多余加强措施;(2)高、低区消防转输泵分别通过屋顶消防水池或消防转输水箱的液位启泵,火灾发生后距消防转输泵启泵间隔时间较长,由此造成火灾初期仅有屋顶消防水池一路供水,即无法满足双水源同时供水的要求。诚然,减小启泵时间可以通过提高启泵液位实现,但一方面将启泵液位设得过高易造成水泵频繁误启动,从而造成屋顶消防水池或转输水箱溢流,增加水泵房水淹风险;另一方面本身常高压重力供水已属于较为安全可靠的系统供水模式,通过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向水灭火设施供水属于补充加强措施,故在火灾初期无必要启动消防转输泵。综上,设计最终将第一台转输水泵启泵液位定为最高有效水位以下0.5m。
有相关设计人员提出“超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双报警阀同时向同一配水管道供水”,“当需采用双报警阀组的供水方式来提高报警阀组件的可靠性时,报警阀组必须采用1用1备的方式”[3],主要原因认为初期启动时流量来自不同的报警阀,将导致报警阀流量达不到阈值而无法及时启泵。笔者则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在250m以上超高层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报警阀组的功能仅输出水流报警信号,无需其压力开关连锁启泵,另外各防护分区的设置的水流指示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样具有报警功能,故即使报警阀流量达不到阈值延迟发出报警信号,也不至影响系统的报警功能;另一方面根据最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消防水泵的启动“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4]直接启泵,各开关信号对连锁启动消防泵是“或”的逻辑关系,即任何一个开关信号都能启动消防泵[5]。因此,在最高分区已设置有消防水泵出水干管压力开关及高位消防水池出生流量开关作为启泵信号的情况下,即使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无法及时启泵,也不会对系统的可靠性造成大的影响,将报警阀组设置为互为备用、配水干管设置为环状同时向同一配水管道供水的方式是合理的。3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超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升可靠性的措施[J]. 杨琦,桂佳,朱磊. 给水排水. 2018(07)
[2]浅析GB50974-2014中消防水泵的自动启动[J]. 郝秦峰. 给水排水. 2015(06)
本文编号:333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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