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_刘官勇交通安全_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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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发布日期: 2015-07-26 发布:
2015年7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深化,道路交通已经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引起了国家和党的高度重视,我国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实施势在必行。本文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概念入手,研究其基本框架、在社会中的管理范围和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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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交通安全问题十分重视,提出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构想。这次构想是解决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也是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构思,更是促进我国管理体制不断进步的一次重要构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对应的职能部门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帮助我国顺利进行道路交通改革和发展。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道路交通是人民群众有目的的出行形成的,道路交通的主体包含道路本身、行人以及车辆等等,个体元素的变化会影响整体道路交通的变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控制要素也是这几个主体要素,因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该以这些主体要素为研究对象,不可以忽略其中的某个主体要素,要对交通安全全面研究进而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不仅仅是公安机关道路交通部门,还有其他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些职能部门需要对社会交通安全负责。职能部门管理者应切实按照党和政府分配的工作内容,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一方面将管理分配到社会组织中,从社会组织入手,使其内部优化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同时职能部门对分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另一方面,职能部门直接加强对现有的交通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同时强化社会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意识。
二、确定“社会化”的范围
直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是履行国家、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1],以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的工作状态呈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行是由相关部门组成,职能部门的执行是具有法律依据的,而社会化是指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完成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大众不具备这样的权利,职能部门以及执法人员在内的公务人员具有这样的权利。社会群众要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配合执行部门的工作,真正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手段
(一)分配职责,各自履行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真正实现,首先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交通安全管理计划,此计划中要划分不同部门的责任和管理任务,将社会化的构想实践在实际生活中,再从社会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入手,实现全民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
1.党和政府管理人员对管理模式进行细分,制定出管理流程和统一标准,将管理责任均衡分到每一个管理层面,同时完善监督制度,上一级别要对下一级别的执行有监督检查责任,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管理工作的进行,同时出现问题可以找到责任所在部门及个人,便于管理。
2.主要负责执行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利用好自身的权利进行管理,对社会各界包括各个单位、学校以及其他个体组织进行指导工作,促进其从内部管理,形成责任逐级下放的模式,职能部门要对社会整体交通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3.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下,社会单位、学校以及其他个体组织要对本单位具体相关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在单位内部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内部安全管理,避免从本单位走出违法车辆和不安全驾驶的人员。
4.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社会群众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主要因素,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应该被加强。社会应该向人人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的目标迈进,使群众参与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进而实现全民“社会化”的构想[2]。
(二)针对几类社会现象提出解决措施
1.要控制乡村区域非法农用车载客的现象,避免农用车事故发生多人死亡受伤的情况,将以这样形式发生的不安全案件概率降为0。
2.高速公路属于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公安机关道路交通部门应该加强事故高发路段的治理工作,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进行定期排查,做到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针对城乡区域,职能部门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城乡政府管理部门,使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职能部门要对下放工作进行追踪调查,对城乡管理部门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和评估。这样细分责任也有助于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
四、结束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人民每天面对的问题,此项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应该被党和国家重视起来[3]。道路交通安全的保障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由许多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市政部门负责建设道路,城建和公安监察部门负责解决事故问题,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应该共同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重担,各自发挥部门最大作用,同时与其他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精诚团结,真正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奉献自己的力量,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的构想。
参考文献:
[1]韩艳,宋素娟,关宏志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体系研究[J].交通标准化,2011(1):106-110.
[2]王薇,黄瑛,高宁波等.基于模糊界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模型[J].交通信息与安全,2013,31(5):87-92.
[3]李先波,周定平,欧三任等.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策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5(1):111-115.
本文关键词: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8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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