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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6-08-12 20:04

  本文关键词: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话题:励志成长   学习计划   管理知识   卫生知识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摘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重要课题之一,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项目安全工作是否能做好,从根本上讲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本文从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探讨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关键词: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 责任
随着对基础设施需求的增加,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支柱产业地位十分明显。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背后也有令人堪忧的一面,目前建筑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状况并不乐观。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建筑业事故频频发生,建筑业已经成为所有产业部门中仅次于交通、采矿业的第三高危行业。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成为制约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结合目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提出以下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指导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能落实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负责人以及管理部门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因此,建议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各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设备、器材、技术、财会等部门,对口组织本系统人员学习有管的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以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自身的责任,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二、建立高效运作的落实机制
要使主体责任落实难问题解决,关键在于建立高效运作的落实机制。狠抓落实,除了强化领导、提高素质、重视督查,还需要在完善机制上大做文章。在制度建设中,首先,要解决好施工企业“一把手”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问题, “一把手”对安全生产所负有的责任和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可以产生无法替代的权威性和导向性,建议在建设工程领域中,不管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政府都应严格对“一把手”进行安全考核,以引导企业真正重视安全工作;其次,要明确企业各个管理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抓落实的工作才能形成合力;第三,要解决好级级、层层、人人抓落实的问题,在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都负有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难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都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项目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在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发挥管理结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扁平化”和“归一化”建设,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2)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中第六条规定,针对目前建设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现状,建议完善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属关系,增加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独立处事权利,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业务水平。建设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从事的工作要求他们必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了解施工现场各种施工操作规范;具有较宽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知识,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和标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等多方面的知识。
4)明确、完善建设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定位。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很多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中片面的认为是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事,与旁人无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既是安全隐患的发现者,又是隐患的整改人,即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又要直接负责隐患整改,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部、企业难以开展。因此,建议尽快明确、完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定位,加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并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做好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得以实施的保证,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但在现场调研中发现,,项目经理部没有明细安全文明措施账簿,施工企业没有安全投入提留计划。有的是建设单位现行支付,有的是施工垫资,完工后经监管部门评审,在确定其费用,由业主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在此,制定严格、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支付方式,比如由第三方监控支付(如由建设工程所属地县级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来监控),建立安全文明措施使用账簿,根据施工进度、施工现场的需要申请支付。施工单位在申请支付时,没有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推迟支付,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严格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专款专用。施工企业作为一个特殊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建立安全投入基金,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发展的需要。但在目前施工企业中,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区县施工企业中,企业自身安全投入无法保障,当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无法到位时,无法满足施工实际需要。对此建议,各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投入保障账户,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设备的更新、人员的培训教育。
参考文献:
1、华燕,王际芝等.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J].土木工程学报.2003(3):79-83.
2、谢庭渝.工程监理的事故控制[J].现代职业安全.2003(3):35.
3、卢岚.安全工程[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16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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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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