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6 05:33
【摘要】:我国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以及对索赔主体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几年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赋予省市两级政府对人为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索赔的诉权,囿于上位法的缺失现行制度尚未达到体系化的程度,制度改革期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过程各请求权主体间的索赔请求无序进行,授权省市两级政府作为损害索赔主体,请求权主体类型的单一容易滋生懈怠行政的问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制度进行综合性论证,对我国制度现状所存在的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制度完善路径进行构思。立足于梳理国务院授权省市级政府进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的相关法律问题,首先明晰生态环境损害的含义,并且对省市级政府进行损害索赔的合理性、可行性加以分析。梳理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结合在部分试点省市已经发生的几起案例,探讨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授权诉讼模式有何不足之处,以及请求权主体参加索赔程序的症结所在。对部分域外请求权主体制度进行归纳借鉴,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当如何保障省市级政府进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的有效实施,如何寻求对损害的法律救济,打造更加完善的请求权主体制度。经分析得出应当制定一部实体法,并协调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在索赔顺位机构构建设想中应当以国家索赔为主要途径,环保组织与检察机关为主要督促主体。不仅如此,还需要行政机关在作为索赔主体的同时,充分发挥其行政监管的职责,检察机关应当在恰当时机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不能为进行有效督促,并且公众在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索赔过程亦需扮演重要角色。
【学位授予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68
本文编号:2681357
【学位授予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68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程多威;;环境法利益衡平的基本原则初探[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6期
2 李巍;;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救济制度探究[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5年03期
3 蒋亚娟;;中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之比较[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3期
4 秘明杰;;俄罗斯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探究[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4期
5 米娜;;浅析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的确定[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5期
6 吴卫星;;论自然资源公共信托原则及其启示[J];南京社会科学;2013年08期
7 姜素红;邓海林;;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探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2期
8 张梓太;王岚;;我国自然资源生态损害私法救济的不足及对策[J];法学杂志;2012年02期
9 李伟芳;;论我国海洋石油污染中环境损害的范围认定[J];政治与法律;2010年12期
10 任世丹;;美国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J];世界环境;2010年03期
,本文编号:268135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2681357.html
最近更新
教材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