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食三只鸟,竟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1-25 21:54
<正>2019年10月,被告人邓雄伟向梅州兴宁市洪记鱼网店购买了40张捕鸟网。同年11月7—8日,邓雄伟到蕉岭县新铺镇三坑村南背坑山场挂捕鸟网23张。11月10日,邓雄伟到南背坑山场现场捕捉了3只鸟,并带回家中宰杀、食用。经查,被捕获的3只鸟为灰背鸫(俗称"黄肚底"),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鸟纲雀形目鹟科其他所有种,基准价值为单只300元,3只鸟的整体价值为人民币900元。
【文章来源】:环境.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法院判决
以案说法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本文编号:3609268
【文章来源】:环境.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法院判决
以案说法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本文编号:360926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3609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