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视域下恢复原状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9 18:31
近代以来,伴随科技快速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由原来的敬畏转变为控制,致使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恶化。早期受人类中心主义思潮支配,将人类权利视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底线,把自然作为人类资源获取的渠道而不加节制,在工业革命时期更是严重,逐渐使人与自然陷入紧张的生态危机。面对严峻的生态挑战,人类的价值观开始转向非人类中心主义,愈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使多数国家将生态修复规定为本国法律制度和法律义务,我国更是将生态修复作为环境保护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将生态修复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担责原则。生态修复理念促使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环境司法的全过程。环境法学者主张适用独立的环境修复责任以解决环境问题,这种做法忽视了我国民法中“恢复原状”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面对严峻的环境挑战,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理念和方式的不足逐渐显露。本文试图以生态修复理念为视角对“恢复原状”责任方式展开分析,主要通过对传统“恢复原状”责任方式进行扩大解释,将对生态的损害纳入到侵权损害救济的范畴,实现完全救济的目...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理念更新
(一)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理念及其不足
1. 传统环境侵权以损害赔偿为主的救济
2.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的理念
3.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理念不足
(二) 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理念展现
1. 生态修复理念的勃兴
2. 民法对生态修复理念的落实
3. “恢复原状”与生态修复理念之契合
二、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功效分析
(一) 恢复原状内涵与对象的扩展
1. 恢复原状救济对象的扩大
2. 恢复原状的内涵扩张
(二) 民事责任救济对象的扩大
1. 传统民事责任的救济对象
2. 环境损害被纳入民事责任的救济范围
(三) “损害”的内涵与范围扩张
1. 传统“侵权损害”的内涵
2. 环境损害被纳入侵权损害范围
三、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适用分析
(一) 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适用条件
1. 生态总量平衡对适用条件“原物存在”的替代
2. 第三方代为履行对“能够恢复”的替代
3. 弱化环境修复成本的经济考量
(二) 恢复原状的请求主体问题
1. 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主体
2. 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主体
(三) 恢复原状的“原状”标准问题
1. 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2. 功能价值考量的标准
(四) 生态修复的资金来源问题
1. 环境责任强制保险
2. 生态修复基金
(五) 恢复原状适用的监督与验收机制问题
1. 恢复原状实施的监督机制
2. 恢复原状效果的验收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态危机视域下人的感性自由[J]. 王国富,刘羽婷. 社会科学辑刊. 2018(06)
[2]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 王江. 法学评论. 2018(03)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思想研究[J]. 吕忠梅. 江汉论坛. 2018(01)
[4]民法中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与调适[J]. 胡卫. 政法论丛. 2017(03)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辨析[J]. 吕忠梅. 法学论坛. 2017(03)
[6]民法总则应如何设计民事责任制度[J]. 崔建远. 法学杂志. 2016(11)
[7]论私法的公共性维度——“公共性私法行为”的四维体系[J]. 蒋大兴. 政法论坛. 2016(06)
[8]环境修复审视下我国环境法律责任形式之利弊检讨——基于条文解析与判例研读[J]. 刘超.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9]环境修复目标的法律分析[J]. 李挚萍. 法学杂志. 2016(03)
[10]第三方治理制度中排污企业的注意义务——从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说起[J]. 邓可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5(05)
本文编号:3633406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理念更新
(一)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理念及其不足
1. 传统环境侵权以损害赔偿为主的救济
2.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的理念
3. 传统环境侵权救济理念不足
(二) 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理念展现
1. 生态修复理念的勃兴
2. 民法对生态修复理念的落实
3. “恢复原状”与生态修复理念之契合
二、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功效分析
(一) 恢复原状内涵与对象的扩展
1. 恢复原状救济对象的扩大
2. 恢复原状的内涵扩张
(二) 民事责任救济对象的扩大
1. 传统民事责任的救济对象
2. 环境损害被纳入民事责任的救济范围
(三) “损害”的内涵与范围扩张
1. 传统“侵权损害”的内涵
2. 环境损害被纳入侵权损害范围
三、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适用分析
(一) 恢复原状救济环境损害的适用条件
1. 生态总量平衡对适用条件“原物存在”的替代
2. 第三方代为履行对“能够恢复”的替代
3. 弱化环境修复成本的经济考量
(二) 恢复原状的请求主体问题
1. 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主体
2. 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主体
(三) 恢复原状的“原状”标准问题
1. 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2. 功能价值考量的标准
(四) 生态修复的资金来源问题
1. 环境责任强制保险
2. 生态修复基金
(五) 恢复原状适用的监督与验收机制问题
1. 恢复原状实施的监督机制
2. 恢复原状效果的验收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态危机视域下人的感性自由[J]. 王国富,刘羽婷. 社会科学辑刊. 2018(06)
[2]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 王江. 法学评论. 2018(03)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思想研究[J]. 吕忠梅. 江汉论坛. 2018(01)
[4]民法中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与调适[J]. 胡卫. 政法论丛. 2017(03)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辨析[J]. 吕忠梅. 法学论坛. 2017(03)
[6]民法总则应如何设计民事责任制度[J]. 崔建远. 法学杂志. 2016(11)
[7]论私法的公共性维度——“公共性私法行为”的四维体系[J]. 蒋大兴. 政法论坛. 2016(06)
[8]环境修复审视下我国环境法律责任形式之利弊检讨——基于条文解析与判例研读[J]. 刘超.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9]环境修复目标的法律分析[J]. 李挚萍. 法学杂志. 2016(03)
[10]第三方治理制度中排污企业的注意义务——从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说起[J]. 邓可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5(05)
本文编号:363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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